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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7天无薪水?这份征人广告引众怒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56439
试用期一星期却没有薪水?这样的征人广告引人众怒了!
一名网友转发一则征人广告至《爆料公社》,
上面写着要找“工地防水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
日薪1500元,后面却补一句“一个礼拜试用期,无薪水”。
一句试用期7天却无薪水,引起网友批评,纷纷痛批“找免费工人的意思吗”、
“一个想凹工的概念?”“这征到人就见鬼了”、“检举违反劳基法”。
对于网友的批评,征文原PO事后也出面解释,他是在想睡觉时发出的,
“抱歉我打错了”,并表示原文是想写“一个礼拜试用期,薪资月领”。
这样的解释,大家看法不一,有人认为纯粹疏失,
但也有人批评,“最好爱困会打错的这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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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礼拜试用期,无薪水”
“一个礼拜试用期,薪资月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