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不喜欢违法加班
老板也是
要员工加班都要用凹的
现在表姊负责任的出来承担
之后加更多的班 也是在合法范围
法治社会 用心良苦
以上
※ 引述《freeclouds (创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铭言:
: 既然劳动部 自己都说 现行加班到46小时 是例外中的例外
: 根据平均统计的加班时数也才10几小时 不到46小时
: 那为何要为了 例外中的例外 的极端案例 开放加班时数到54小时呢
: 政府这样做不就很明显要图利那些厂商嘛
: 检调难道不用调查到底是哪些厂商要求加班时数要开放到54小时吗
: 今天如果真的觉得开放加班时数54小时是例外中的例外
: 为何不用让 有需要用例外的厂商 依个案申请方式 向各地劳工局申请放宽加班时数上
限
: 而是要用通案让厂商可以恣意增加加班时数上限?
: 别唬烂啦 谁不知道 就是那些使用外劳的大户在吵要开放加班时数上限
: 好让他们可以好好运用外劳的劳力 有够无耻 要压低劳工成本成这样
: 难怪台湾产业无法转型 有这些烂企业要压榨劳工 台湾怎么可能好得起来
: 最无耻的是还有配合资方在欺负劳工的烂政府 垃圾资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