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卖场或者我打工场合全联的观察是
有4种父母
1.不会管教小孩的父母
小孩忽然吵闹,父母不会管教,觉得丢人现眼,会立刻把小孩带离公共场合
2.会管教小孩的父母
小孩忽然吵闹,会立刻跟小孩沟通,知道小孩为什么吵闹,立刻解决吵闹问题
3.完全不予理会的父母
小孩忽然吵闹,完全不予理会,继续聊天、吃饭等行为,完全不觉得丢脸
4.一吵闹就严厉教育的父母
小孩忽然吵闹,父母就大声呵斥小孩不要吵,反而搞得小孩哭闹越来越凶,又不带离公共场
合,搞得越来越吵
被害人大声喝斥对方为什么不管教小孩,代表他们对于小孩吵闹不予理会,很明显第3种
而且更过分的是这对夫妻,把被害人打到头破血流,还烙人到急诊室门口堵人
大家动脑想一下是哪种人会为一点小事堵人
更不用说,加害者还有很严重暴力倾向,已经把被害者打倒在地,还拿椅子猛打头部
光上述三点,就应该通报社会局接管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