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轮班间隔8小时 多数部会挺

楼主: gll (手还真他妈的机歪~~)   2017-11-06 13:03:06
这不就是跟“朝三暮四”“朝四暮三”一样的概念吗!
甲案:8小时为原则,例外可以经劳资会议约定超过8小时休息的时间。
==>超过8小时,雇主会跟你约定才有鬼,所以结果就是8小时。
乙案:11小时为原则,例外可以经劳资会议缩短至8小时。
==>看似比较有保障,不过大家也都知道劳资会议会有什么结果,
所以结果还是8小时。
结论:管你甲案乙案,都是8小时。
我猜最后应该是乙案会过,让大家可以谢主隆恩~~
作者: chivalry70 (火锅)   2017-11-06 13:04:00
劳资协商就是废话一句居然可以大剌剌写在法条上
作者: bathilda (bat)   2017-11-06 13:06:00
罢工啊,草
作者: kenro   2017-11-06 13:08:00
不晓得是哪个缺德的想的 这两案其实都是间隔八小时没错明就该立法规定一律间隔11~12小时才对 怎会一直开倒车
楼主: gll (手还真他妈的机歪~~)   2017-11-06 13:10:00
其实就是销售话术啊 让你2选1
作者: pupulzlz (就是钥PU)   2017-11-06 13:16:00
没错~烂苹果选个比较不烂的而已
作者: luckyalbert (幸运知音)   2017-11-06 13:17:00
怎没丙案?
作者: addbot1024 (外星大尾Y)   2017-11-06 13:30:00
劳资协商不是废话 翻译就是劳工先跟老板谈,什么没谈过当然是先谈完在跟我说 那些没工会也一样 先组完在来劳动部 干什么都要劳工自己谈 我选你出来干嘛?
作者: daye2012 (大爷)   2017-11-06 13:32:00
最可怜就是司机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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