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dao (心里有数)》之铭言:
: 酒驾一定要鞭,事实已经证明现有制度无法阻止酒驾歪风,不鞭不行,没办法了。
: 人命关天,用鞭打酒驾犯换来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很值得。
: 不但要鞭,而且要从有头有脸的知名酒驾犯先鞭,让潜在酒驾犯知道不是开玩笑的,无论
: 身分阶级只要敢酒驾就鞭。
: 不过这种法律不会通过,因为台湾有一群人认为酒驾犯的身体比用路人的生命更重要,就
: 是这样。
这个论点荒谬至极
就连低酒驾国家照样有酒驾肇事的案例发生 无法等于零
本宝宝有个可以无限趋近于零的做法
就是废掉所有自用小客车
只准各式货运及客运在路上通行
没钱的人坐公共汽车 有钱的人坐出租车
所有客运货运车辆必须保管在指定停车场
司机要领车时必须先通过酒测 测过的才准领车
没测过的直接以预谋杀人移送法办
啊?你说废除自用小客车对社会大众很不方便?
跟酒驾出人命相比,哪个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