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酒驾性侵伤害儿童得“鞭刑”连署通过!

楼主: sincsnow (sincsnow)   2017-11-03 14:54:38
1.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 快讯/酒驾性侵伤害儿童得“鞭刑”连署通过!政府60天内得回应
3.完整新闻内文: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近年来酒驾、性侵和虐童案件频传,有网友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
,建议酒驾累犯、性侵及幼童伤害等罪犯除现有刑责外,还应额外追加“鞭刑”。今天(
3日)中午已通过5000人附议门槛,相关部会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应。
提案者指出,性侵犯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且再犯率极高;另外,有鉴于我国已
进入少子化社会,对于国家珍贵的未来栋梁施以各种暴力伤害,无疑是侵犯国家利益、造
成社会不安;至于酒驾者在犯罪前处意识清楚状态,却仍酒驾,无疑是藐视法律存在,才
会有酒驾行为。
提案者说,针对上述三种罪犯,若增加鞭刑惩罚,不但可吓阻再犯可能,对于未犯之可能
犯及预备犯也能达到吓阻作用;此外,鞭刑没有惩罚过重或人道问题,还能减少无辜民众
受害,不仅对社会大众具有教育意义,还能分别减轻警方、狱政的值勤负担和管理压力,
减少社会成本支出。
提案者建议,性侵犯或伤害幼童者除应负现行刑责外,应追加鞭刑惩罚;而酒驾除初犯外
,若再犯无造成人员伤亡,除现行刑责加重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至多以3鞭为限;但
第一次酒驾若造成人员伤亡,就必须多加1鞭,以此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为限。
提案自10月27日检核通过后,截至3日凌晨0时仅289人附议,但经媒体报导后,半天内连
署“爆量”,截至3日中午已超过5000人附议门槛,相关部会得在60天内回应。赞成者认
为,“能有效降低犯罪率”、“这些人犯罪无悔意,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台湾恐龙法官轻
判”。
新北市芦洲警分局警员陈昭宏2016年7月在台64线高架桥上执勤,遭32岁女子陈以恩无照
酒驾追撞,他被夹在两车中间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历经7次手术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
截肢;当时,他才刚与担任护理人员的妻子登记结婚2个月,提笔写下纸条,“谢谢大家
,我会坚强!” 今年3月补向妻子求婚,并补办婚礼,“如果没有她陪伴我,我可能走不
到现在。”
而陈昭宏历经14个月辛苦的治疗与复健,9月1日终于披上制服重返工作岗位,交通分队同
仁看到他返队,纷纷惊喜大赞,“太好了!兄弟你终于回来了!”陈女被查出2015年早因
酒驾被吊销驾照,却又酒驾,以10万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审判刑3年2个月;不过,高等法
院10月3日二审改判2年10个月。
●网友提案酒驾者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仍以现行之刑责,对酒驾者加以惩罚。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员伤亡,除以现行之刑责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驾犯罪者,如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就必须加鞭刑1鞭,开始起算,每次判鞭
刑以3鞭为最上限。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3/1044736.htm
5.备注:
赶快来这里连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c4075f-04e7-4d1d-8712-3cd78aba3df7
让连署的人愈多愈好,不然,这些为非做歹的人,就是没有在怕。
特别是那些伤害跟性侵儿童的人,更该重重的惩戒。不然,没痛过,没在怕,
一再的伤害人,请大家连署支持鞭刑。
作者: MotleyCrue (克鲁小丑)   2017-11-03 14:55:00
支持 干你妈酒驾都去死辣干
作者: EXPCDR (EXPCDR)   2017-11-03 14:55:00
什么水准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作者: XXXXSHIT (给我八千元 我给你五颗星)   2017-11-03 14:55:00
不可能会过的
作者: chongwen   2017-11-03 14:55:00
好奇问,这平台回应有成功的案例吗?
作者: awdxabc295 (中正汪东城)   2017-11-03 14:56:00
连署有够无聊 过不过还是要看政府
作者: a3831038 (哭哭杰)   2017-11-03 14:56:00
自爽用平台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7-11-03 14:56:00
学美国的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11-03 14:56:00
鞭刑死刑都是古代以暴制暴 台湾越来越不文明人权倒退噜
作者: stnighter (星星)   2017-11-03 14:57:00
还蛮闹的
作者: shonbig (香槟)   2017-11-03 14:57:00
这个平台设置很久了 怎么最近才报导一大堆?
作者: shunshunder   2017-11-03 14:57:00
野蛮人想看活体献祭啊
作者: newago (和平)   2017-11-03 14:57:00
执鞭的人可能要先去新加坡实习一番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1-03 14:58:00
这连署根本玩玩的 哪次有立法成功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11-03 14:58:00
你在行政院下的国发会连署要立法院立法修法的东西
作者: uoiccle (焱心)   2017-11-03 14:58:00
去殡仪馆或医院当志工也不错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11-03 14:59:00
支持
作者: checkmarx (marx)   2017-11-03 14:59:00
人死才1鞭 嫩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11-03 14:59:00
人民退步平台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17-11-03 14:59:00
这根本社大觉青交流平台
作者: lmf770410 (凯文)   2017-11-03 15:00:00
必须直播鞭刑 拜托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11-03 15:00:00
这连署一点屁用都没有,只有天真的人会连署这个吧
作者: Elmore (艾尔摩)   2017-11-03 15:00:00
公民自慰平台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11-03 15:00:00
酒驾累犯 甚至三犯五犯的都抓去抽一抽打一打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7-11-03 15:01:00
就跟亚当当初督到射很爽,整天跑去看到洞就督一样
作者: superabea (Myself)   2017-11-03 15:01:00
说退步的到底有多自以为高尚
作者: Lancelot0622 (蓝斯洛特)   2017-11-03 15:01:00
支持鞭刑啦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吗)   2017-11-03 15:01:00
不可能拉,如果打到立委怎么办
作者: gnc (白毫乌龙茶)   2017-11-03 15:02:00
性侵儿童的鞭前面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7-11-03 15:02:00
还应增加斩首 凌迟 车裂腰斩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7-11-03 15:02:00
觉青自慰平台,你怎么不连署酒驾唯一死刑算了
作者: zebra7   2017-11-03 15:02:00
那就自慰平台而已 到底在爽啥?哪个有成案过 官员才不屌你
作者: excia (Afei)   2017-11-03 15:03:00
已经沦为搞笑平台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11-03 15:03:00
跟你说喇 连署房地产免税立法院秒国啦干 还60天?
作者: ev331   2017-11-03 15:03:00
= =哪个智商提的
作者: asdf70044 (A7)   2017-11-03 15:03:00
用机器执鞭有搞头吗?
作者: SilentBob (阿区~)   2017-11-03 15:04:00
坐看这连署平台哪时候被玩臭
作者: egain (天国直达车)   2017-11-03 15:04:00
一句不合宪或违反比例原则就打发掉你了 哪个智障开连署的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11-03 15:04:00
立委才不会修这种自己最容易中枪的法
作者: YangeR (YangeR)   2017-11-03 15:05:00
只支持唯一死刑
作者: macarthur   2017-11-03 15:07:00
立委才不会修法
作者: dendrimer   2017-11-03 15:07:00
不会过
作者: yuanjiachi (肮脏臭宅)   2017-11-03 15:07:00
抓到酒驾直接5鞭啦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7-11-03 15:09:00
低能
作者: ttff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7-11-03 15:10:00
首先要先验证吓阻性的可能 死刑讨论废死吓阻性就吵得不可开交 鞭刑我不看好
作者: ypc1994 (dicker)   2017-11-03 15:11:00
永远都拿罐头回复的智障论坛 只有喜憨儿会自嗨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7-11-03 15:12:00
提案干话平台
作者: erikanofann (维谢)   2017-11-03 15:12:00
网友吃饱太闲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1-03 15:12:00
屎刑
作者: jaseman (阿尔贝尔特)   2017-11-03 15:13:00
换个说法,忽视这件事也代表反对酒驾跟性侵重罚…
作者: Areso (Areso)   2017-11-03 15:13:00
鞭刑
作者: daniel3658   2017-11-03 15:15:00
让DPP执政后不敢上街的觉青能自慰 是这平台唯一功用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7-11-03 15:15:00
北七
作者: pokemon1318 (凛雨)   2017-11-03 15:16:00
白痴平台过了也没用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7-11-03 15:17:00
官方罐头回应要来囉
作者: fuyako ( )   2017-11-03 15:17:00
还有连署宠物店只能卖收容动物的,笑死
作者: k70113 (你们他妈很正义~)   2017-11-03 15:18:00
连署过跟立法过是两回事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7-11-03 15:21:00
自慰用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7-11-03 15:21:00
这平台是行政院的又管不到立法院,最多发个函过去而已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7-11-03 15:25:00
哪里白痴,重惩酒驾有问题吗
作者: tqaz (tqaz)   2017-11-03 15:26:00
已附议,不过这刑法要通过,很难
作者: poopllll   2017-11-03 15:27:00
怎不是加码公共场所及住家抽菸排发二手菸者鞭刑的概念噢
作者: KCHG (WaXiTaiwanese)   2017-11-03 15:27:00
这连署好像几乎每次都被政府谢谢指教打回?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7-11-03 15:30:00
这平台提议有成功过吗
作者: eric861029 (公子哥)   2017-11-03 15:30:00
宁愿去连署圣杯战争
作者: ru8cj86 (ru8cj86)   2017-11-03 15:31:00
自爽平台
作者: kurtsgm   2017-11-03 15:31:00
纯幻想 台湾鞭刑不可能
作者: TwoSeam5566 (二缝线型男)   2017-11-03 15:31:00
重刑没那么有用啦 造成的问题又一堆
作者: lipsred1006 (唇红)   2017-11-03 15:31:00
反智蠢货的最爱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7-11-03 15:31:00
有阿,你现在去连署支持政院一例一休修法,马上就过 XD
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7-11-03 15:36:00
笨死了 也只对市井小民会判 有钱权贵你觉得会判吗
作者: poopllll   2017-11-03 15:37:00
怎不是提案公共场所及住家抽菸者鞭刑掴掌一抽案的概念噢
作者: ct78645 (小学生)   2017-11-03 15:41:00
这网站倒底有什么意义?
作者: kevinfort (kevinfort)   2017-11-03 15:42:00
ㄏㄏ
作者: cipc444 (宋亏西)   2017-11-03 15:48:00
这世界真美好~
作者: stan411 (三六)   2017-11-03 15:51:00
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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