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休法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要使老板们可以规避休假日加班的成本。
先放宽延长工时效54小时(来上班只要一小时多给0.33或0.66),让老板们有便宜工时的法源依据。
单单增加延长工时而老板还要有时间排得上去才有用,但是七休一的规定无论怎么排都会卡到休假日,变成休假日叫人来上班,这样老板不但要付延长工时的0.33外还要再多付一倍日薪,所以一定要改掉七休一的规定,变成12天能自由挪移。
就算12天自由挪移,但为了周全一点,劳工隔班间隔缩短,以方便零星的便宜延长工时可以用得干净一点。
如果如果真的没办法的话要员工休假日来上班的话,老板也不想要上班1小时付4小时,所以要改实报制。
休完后,保证跟之前一样,除了七天假被砍外,没有什么改变。
真的觉得政府可以设立外劳部,让劳工有选择的机会。
以后不会再投民进党,真的很垃圾,彻底致力将台湾打造成低薪高工时没未来的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