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唉,真的不懂到底还要多少谎话来骗人
: 依据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
: 第21条第一项规定
: 明知自己为感染者,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有共用针具、稀释液 或容器等之施打
: 行为,致传染于人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要触犯这条有三个条件
: 1.明知自己得爱滋(HIV+)
: 2.隐瞒对方得爱滋的事
: 3.进行无套性行为
看到这个我忽然理解到了
为什么霖霖这个甲当初要拍真情告白影片
因为他已经宣告他有爱滋了
所以没有隐瞒的情况
自然而然上法院就不会输
那受害的甲呢
就自己没准时追甲圈新闻
不懂得上网看最新消息
所以霖霖跟其他不知情甲进行危险性行为
不算犯法
4bu4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