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
很难得看到平常骄傲的主计审计上台被质询,
这次两个愿望一次满足,Explo~~~~~~~~~~~~~~~~~~~~~sion!!!!!!!!!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videos/814389335409976/
FB内容:
立法委员 黄国昌
4 小时 ·
2017-10-26【财委会:庆富猎雷舰弊案】质询主计长、审计长
把F16的钱拿去付猎雷舰真的符合《预算法》吗?
针对猎雷舰弊案,有一个问题我一直耿耿于怀。
国防部将2016年通过要给F16的预算,挪了14亿2657万支付猎雷舰。
国防部发新闻稿说:“符合预算法第63条之流用规范”,主计总处也说合法。事后,似乎
大家也都没什么质疑。
但是,我觉得整件事很不合理。
立法院认定有必要而通过的F16预算,被大笔挪用去买别的东西,等于是让预算审查形同
虚设。这到底是“人的执行有问题”(因此必须追究责任)、还是“制度设计有问题”(因
此必须修改制度)?
今天财委会,针对此事质询主计长与审计长。
两位的回答,让我十分失望,不仅搞不清楚状况,连《预算法》第63条的解释适用,都回
答得零零落落、前后矛盾。
国防部主张适用的预算法第63条规定,当“同一工作计画”之其中一用途别科目经费不足
,而“他科目有賸余时”得流用,但“流入”及“流出”均不得超过原预算数额的20%。
同时,依《中央政府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第27条规定,流用情形表必须并入6月与
12月会计报告,送审计部与主计总处。
今天的质询问题,依序为:
1. 何谓“他科目有賸余时”?
2. 审计部与主计总处有收到报告吗?
3. 虽然F16预算的“流出”没有超过“原预算数额的20%”,但是猎雷舰2016年预算的“
流入”早已大幅超过20%了呀?为何没有违法?
看完质询,相信您会同意这件事必须继续深究。否则,立法院的预算审查,根本就是笑话
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