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cess (office)》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服兵役的义务
: 但在兵役法当中却只说男性有服兵役义务
: 以上乍看没什么问题
: 结果当初大量广征志愿役时,女性还为此去抗议,最后才修改兵役法
: 让广大女性也享有服志愿役的权利
: 但想想也满奇怪的
: 领六千都说自己先天生理上的问题不适合服兵役
: 但领三万却都没这问题了?
: 奇怪? 薪水多少会影响生理结构吗?
: 有没有领六千不能当兵,领三万却可以当兵的八卦?
当年伟大的教育部长任内不是促成第一次有女性上成功岭当兵吗?
一举一动都有记者随时采访 搞得一副(男生可以 女生也可以)的形象
结果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就成了绝响
到现在还是搞不懂 到底有什么意义?
爽到的大概是学校教官 总算不用上成功岭去看那些肥瘦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