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北都会〉俞大维故居中央地方互杠 文

楼主: dxoxb (噗噗)   2017-10-21 15:47:40
俞大维 先生是独派非常尊敬的人
一般跟外省人有关的什么鬼,要订什么古蹟,独派一定誓死反对
中正庙、慈湖,该拆的都拆不掉了
再多来几个谁受得了
但是俞大维 先生故居要订为古蹟
独派不但不会反对,而且倾全党之力也要支持到底
俞大维 先生对台湾的贡献,可以和台大傅校长并列
傅斯年校长的坟墓、俞大维 先生故居
一死一生,都是台湾人的宝
谁敢抹煞傅斯年校长和俞大维先生对台湾的贡献
独派就和他拼命
※ 引述《osalucard (奥萨)》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台北都会〉俞大维故居中央地方互杠 文化局长钟永丰:收回决议
: 3.完整新闻内文:
: 钟备询前 仍强调提报国定古蹟
: 〔记者周彦妤、蔡亚桦、凌美雪/台北报导〕台北市文化局文资审议委员会前天审议“俞
: 大维故居案”,决议提报为“国定古蹟”,但文化部指其违法,应先指定为“市定古蹟”
: 才可行。文化局长钟永丰昨下午赴市议会备询前受访表示,会尽快再召开文资会,根据当
: 天决议,将该案提报为国定古蹟,函送文化部审议。不过,钟永丰备询时,却向议员李庆
: 锋说,文化局将“收回决议”,并召开文资会重审俞大维故居的文资价值,赋予市定古蹟
: 身分。
: 备询时改口 先指定市定古蹟
: 文化部长郑丽君昨于立法院表示,“文资法”第十七条明确规范,要成为国定古蹟,前提
: 是要先成为直辖市定、县市定古蹟,就俞大维故居案的处理,因违反文资法第十七条规定
: ,前天审议会程序视同未完成,应依法再进行,对北市文资审议的结果,她深感遗憾。至
: 于文化局长昨表示将重审,指定成市定古蹟,郑表示,这是正面发展,并认为文化局应在
: 审议会中善尽法令说明,“若对法律有疑义,应询问文化部或函示文化部,因为我们是法
: 律解释机关。”郑说,“应避免在会议中误解法令,致使委员做出一些不符程序的决议,
: 希望主管机关负起责任。接下来的审议会,呼吁委员秉持专业,就其文化历史等价值进行
: 专业评估。”
: 针对“温州街台大教职员宿舍”(俞大维故居)案,文化局十八日召开文资审议委员会,
: 文化局长钟永丰会中表示,根据文化部十七日发函,已认定该案具古蹟价值,文化局尊重
: 中央指导,建议由文化局主动提报为“国定古蹟”,送交文化部审查。随后文资委员达成
: 共识,文资会主席、北市副市长邓家基决议送交文化部审查,若退回再由北市文资会另行
: 审议。
: 钟永丰昨下午赴北市议会备询前受访仍表示,该案牵涉国防部、教育部甚至总统府,处理
: 层级远远超过地方,且文化保存与都市更新的冲突,在北市日益明显,呼吁中央应和地方
: 携手合作,才能让文资修复或古蹟再利用更完善。钟也说,不管最终是指定为市定古蹟或
: 国定古蹟,随之而来的都更赔偿,都是北市府必须处理,将与都发局合作商议对策。
: 议员李庆锋质询问到,若文化局认为俞大维故居具文资价值,本就可以审议赋予市定古蹟
: 身分,却反丢给文化部,令人质疑市府用意。钟回应,这是双方对文资法第十七条有不同
: 见解,更说文化局将收回决议,并召开文资委员会重新审议俞大维故居的文资价值,赋予
: 市定古蹟身分。
: 参审委员:中央地方请好好讨论
: 对于钟要收回决议重审,当天参与审议的委员郭琼莹表示,审议当天都有会议纪录,局长
: 当天也非主席,不清楚为何这样说。郭说,现有文资保存的问题治丝益棼,包含法令解释
: 、实务执行配套等,盼望文化局、文化部双方能好好讨论,减少无谓的纷扰。委员詹添全
: 则说,还没看新闻,不清楚局长说法,但若真要收回当天决议,也同意局长的讲法,文化
: 部有错在先,审议前向文化局发函,有干预之虞,导致沦为中央、地方的口舌之争。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44823
: 5.备注:
: 文化资产保存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170001&FLNO=17
: 第 17 条
: 中央主管机关得就前二项,或接受各级主管机关、个人、团体提报、建造
: 物所有人申请已指定之直辖市定、县(市)定古蹟,审查指定为国定古蹟
: 后,办理公告。
: 法制局长睡着了?
: 连这么明显的法条都要踢皮球给中央
: 执政三年连这种小事都办不好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17-10-21 15:49:00
soga 那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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