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后车自摔遭撞身亡 2次鉴定无过失、第3次鉴定有过失遭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高姓男子骑车准备左转时先打方向灯,还没转弯,后车吴姓男子就为了闪避而自
摔,滑行到对向车道,遭汽车撞击,当场死亡;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都
是死者无照骑车,未注意车况导致事故,高没有过失,新北地检署两度处分不起
诉。家属不服再议,澎湖科技大学第三次鉴定却认定是高未注意后方直行机车,
迳行转弯变换车道,导致事故,死者没有过失,检方今天将高依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64岁高姓男子去年5月23日上午7时许,骑机车由新北市三重区三民街往
中华路方向行驶,当时他准备左转,先打方向灯,尚未转弯,后车的吴姓男子(18岁)
就为了闪避而打滑,但两车并没有发生接触;吴先在地上滑行,一直滑到对向车道,
被黄姓男子驾车撞上,当场身亡。
吴的家属对高姓与黄姓男子提出过失致死告诉,黄表示死者突然滑到他车前,他根
本无法闪避,无法预料;检方认定黄没有过失,将黄处分不起诉,家属未对黄提起
再议。高则辩称他打了方向灯,车头还没转弯,有看后照镜,死者机车很快朝他靠
近,他就弯回来,后来死者就倒地了。
检察官将全案送往新北市政府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均认为吴姓死者
无照骑车,未注意车况、操控失当为肇事因素,高没有肇事因素;检察官勘验现场
监视器影像及黄姓男子提供的车上行车纪录器,认为高姓男子机车有打方向灯,也
并没有明显变换或切入车道的动作,死者机车就已倒地。
检察官两度对高处分不起诉,家属不服提出再议,也要求再送鉴定,澎湖科技大学
鉴定则认为高姓男子没有注意左后方直行机车,迳行左转弯变换车道,进入吴姓死
者驾驶路径,致吴紧急反应重心不稳倒地;认定高变换车道、未注意左后方直行机
车为肇事因素,吴没有肇事因素。
检方考量第三份鉴定报告认定高有过失,今天将他提起公诉,但因高当时留在现
场,警方到场后即上前自首,向法院请求减轻其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60276
5.备注:
鉴定报告差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