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月给4千元买菜钱 老婆诉离法官不准
2017年10月11日08:23
有道是贫穷夫妻百事哀。
《联合报》报导,桃园张妻向法院指出,丈夫月薪4.5万元,每月给她4千元买菜钱,丈夫爱
喝酒,薪水经常喝酒喝光,酒后返家还家暴,儿子的学费也不付,夫妻冲突不断,她以丈夫
不顾家、弃母子不顾等理由诉请离婚。张姓男子表示,原本月薪5万余元,因公司生意变差
,薪水降到4万余元,他每天工作12小时,回家疲累不堪,那可能家暴。张还表示,因老家
有种菜,才每月给妻4千元买鱼肉,所有薪水都用在家里,且因公司严禁酒驾,常派员到站
所酒测,抓到就开除,他很少喝酒。
社工家庭访视时,11岁儿子说,爸爸常忙到晚上才回家,“他们有吵架、没看过爸打妈妈”
,法官也查出张姓男子一直有工作,虽收入不高,但对家庭有责任感,因此驳回张妻所提的
离婚之诉。(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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