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房子想要都更 已经和建商签约
: 但房客不愿意搬走怎么办?
: 房客说他们卖面卖很久了 宁死不愿意搬
: 再不搬走 就要赔建商钱了...
对我觉得台湾法律租约有一点蛮奇怪的
就是签约后,房客想搬家或不租了,赔一个月租金就好
可是房东是完全不能赶房客的,就是一定要乖乖等租约走完
你要陪2~10个月租金? 只要房客说不要,房东也不能赶人
另外就是房客不缴租金,要赶人的程序有够冗长,大概都要3~4个月才能请他搬家
明明就像ceca讲的,台湾法律对房东完全没有保障,
为什么乡民还会说租房对房客没保障???
另外这种情形下,很多房东就会选择不要签长约吧
那些一签就签长约的房东在想什么??? 合约内都不能违约耶
可是房客可以随时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