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记者邵心杰╱即时报导
男子吃药又醉酒 意识不清偷药酒判无罪
杨姓男子去年底在台南市永康区商店内,趁店员不备之际,从货架上涉嫌偷走1瓶30元参
茸酒,藏在裤子口袋内,但未结帐消磁,通过防盗门时警铃大作,店家报警处理,杨称当
天服用忧郁症药物且在家喝过了酒,一时恍惚无意偷窃,法官嘱托医师鉴定,推论他当时
意识不清,不知自己行为的可能性大,判决杨无罪。
该商店3名店员及永信派出所2名警员出庭作证,及在法庭勘验当天店内监视器录影画面,
杜姓店员说,听到警铃声响,上前阻止当事人离去;其间,也因交班的关系,杜等3店员
轮流陪伴当事人,等待警员将他载到派出所调查。
“那一天我吃忧郁症的药又喝醉酒了!”杨姓男子说,一时恍惚,失去了现实感,直到店
员对他说“先生,你忘记付钱”时才恢复了意识。他称没有要偷的意思,如有心要偷东西
,他不可能拿1瓶30元的药酒。他说,案发当天从早空腹一直喝酒到下午,已喝酒精浓度3
5%竹叶青超过1500毫升。
台南地院法官讯问5名证人当中,张姓员警称当事人当时的确有酒味,但没有很浓,也没
有酒醉的样子,所以认定杨到商店前的确曾经喝酒。
院方也进一步追查,杨案发前的确曾经到诊所就医,领取忧郁症药物,而且嘱托精神科医
师为杨精神鉴定,医师推论,杨犯行当时处于大量饮酒导致的急性酒精中毒状态,出现意
识不清,无法控制行为,不知自己从事何等行为之症状的可能性大;推断杨有酒精依赖,
情绪有周期性起伏及持续性忧郁症、循环性情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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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台南地院判决杨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