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faly (沙发椅)
2017-09-11 20:59:00※ 引述《BignanaISpig (幸福加油站)》之铭言:
: 之所以中国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李明哲
: 原因是他认为李明哲为中国公民
: 体现了一个中国政策
: 认为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国家
: 如果是欧美国家或其他国家公民从事相关活动
: 就会以间谍罪起诉
: 李明哲是被看作是中国公民
: 是在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
大家暗安
好像很多人都忘记
国民党的好麻吉
刑法第一百条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首谋者,处无期徒刑。(第1项)
预备或阴谋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项)
修正后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
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谋者,处无期徒刑。预备犯前项之罪者,
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