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109 (cp109)》之铭言:
: ※ 引述《say29217074 (:)))))》之铭言:
: : 如题
: : 虽然好跟坏是一体两面的
: : 但如果有个律师
: : 帮一个连续杀人犯辩护
: : 使他不用被判死刑
: : 下场会怎样呢?
: 这逻辑怪怪的
: 通常台湾是检察官起诉的阿
: 举证责任由检察官负责
: 最后法官判刑
: 你不会觉得检察官能下令这么多人员办案 结果还输对方请的律师
: 谁比较逊阿
这就像是一战成名的概念,但承办的法官也要背负著压力,社会与论的压力,一个
社会关注重大的杀人案变瞩字号,也就不太可能变成悖于社会常情的判决,而且杀人
是强制辩护制度此点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