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公民庙口:一事不二议

楼主: sigmaaldrich (专卖化学药品)   2017-09-04 09:52:04
FB卦点说明:
什么是一事不二议
到底在吵什么?
八卦板也很多人搞不清楚
只会看颜色
现在讲给你听
FB连结:
https://goo.gl/L8Qojs
FB内容:
“问你喔,国民党的委员还有在绝食吗?我前几天看到别人在转贴他说绝食12小时的贴文
,觉得很好笑,这几天想说关注一下他的粉专,结果他9月1日还去出席一场媒体周年庆的
活动,让我搞不清楚他到底还有没有在绝食说。”Q女问。
B女滑了一下手机。“我也不知道,网络新闻有写绝食已经是三天以前的消息了。不过他
们干嘛要绝食啊?”
“听说是抗议民进党用一事不二议的方式处理国民党上万预算删减提案的关系。说民进党
是绿色独裁。”Q女说。
“一事不二议?那是什么?这跟独裁有什么关系吗?”B女问。
一直没说话的C女开口说道。“表决完那天,我跟几个做社会议题的朋友聊了一下这个事
。听完真的觉得怪怪的,单就这件事国民党的抗议感觉是有道理的。但心情实在很纠结。

“为什么纠结?”Q女问。
“因为我觉得国民党很烦,搞什么一万多案,如果真的一案一案表决要表决三个月耶,这
真的很离谱。但我也在想,难道没有什么议事规则可以治得了这个状况吗?所以那时候听
到一事不二议,我以为是找到解法。
结果有个朋友苦笑说:‘这其实是台湾民主最黑暗的一天。不过大家相忍为国体法,程序
正义跟法治原则还是算了吧。’”
“这么严重?”B女问。
“这次苏院长提一事不二议最大的问题是引用的法源依据是有问题的。一事不二议的精神
,理论上是从‘立法院议事规则’第十条来的,就是‘经否决之议案,除复议外,不得再
行提出。’”C女说完,喝了一口咖啡。
Q女说。“这听起来还算合理。但这听起来是针对已经否决的案子吧?那国民党跟民进党
的案子是分开提的,即使内容是针对同一个项目,但不同党的意见一定是不同的,表决本
来就还是要分开处理不是吗?”
C女点点头。“对,所以为什么有人会说苏院长直接扭曲了一事不二议的原则。且另外一
个更严重的问题是我刚提到的法源依据,这次苏院长引用的规定是内政部订的会议规范。
把国民党提案中跟民进党提案中项目相同但删除金额不同的提案,一律都视为一事。而且
依照提案顺序先处理民进党提案,前面民进党的提案已经表决过了,后面国民党的提案就
不再处理。”
“我有看过人家做国民党提案的影片,就是内容都一样但是砍的金额%改一下,如果今天
是把国民党党团的这种多案说视为一事不二议,我觉得好像还说得过去。但所谓民进党提
案已经表决过,国民党提案不再处理,这不就是利用多数人辗压少数人吗?”Q女说。
“不过国民党被碾压也是满大快人心的,他们活该啊。”B女心不在焉的说道。
“哀。国民党就是那种十件事有九件事都让人很讨厌,所以就算他终于有一件事的诉求说
对了,大家还是会很不爽他们也懒得理他们。
可是民进党今天可以这样对待国民党,意思是说以后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别党啊。这
样真的好吗?”Q女叹气道。
C女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而且‘立法院议事规则’第二条就有写到立法院开会的原
则,就是要依照‘立法院议事规则’,除非宪法、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及立法委员行为法有另外规定的,那才照这些法里面规定的去做。
这里面完全没有提到内政部订的会议规范。所以光是使用内政部的会议规范,就已经是有
问题的做法了。”
“内政部是行政单位,立法院是立法单位。立法院引用内政部的会议规范感觉就很奇怪了
啊…
而且这听起来像是法律本身已经规定说立法院的议事规则要照什么规定,结果立法院自己
说‘我不要用这套,我要用内政部的’。感觉很不ok啊…”Q女说。
C女叹了口气。“在民主制度下,法治精神是很重要的,他特别强调政府执行事情必须要
遵守程序正义。法律有规定的政府单位才能够那样做。政府各个单位的职权都是由法律所
赋予。法律没有规定但需要政府做的,就先透过立法程序立法规范。
如果允许政府说要做就去做,或是乱引用法源,那最后就会沦于人治,而不是法治了。所
以也难怪我朋友会说,这其实是台湾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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