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goods (阿萨姆奶子)》之铭言:
: 我大伯在上个月因为骑车酒驾自摔造成头部以下瘫痪
: 他本身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因为他只有我跟我二伯二个兄弟
: 造成二家人要负担他的起居,而且因为酒驾所以没有意外险....
: 目前人在医院,前几天又把看护赶走= =
: 基本上我跟我二伯的家人平常都跟他没有联系就是各过各的
: 而且他是酒驾惯犯上次也出过车祸
: 这次又酒驾实在让人没办法同情
: 因为他的关系造成我们二家人整天跑上跑下帮他申请重残跟低收入户等
: 最近还一直怀疑我们想a走他的钱....真的是令人作恶
: 想请问看看我们如果不理他的话,到时候诉诸法律的时候法官会不会根据他的状况就不会
: 判遗弃罪....
: 我们现在两家人本身都有贷款那些的支出
: 面对这样的无底洞实在有点难以负荷....
: 而且今天是他自己的问题 真的很难令人同情....
: 因为平常没什么交集,就突然发生这种事,莫名的二家人就要负担他的一生
: 想请问专业人士这样只能吞下去承受了吗
: 对了他名下只能不到10万的存款...单身到了50几岁没有什么钱.....
很简单
第 1114 条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一、直系血亲相互间。
二、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
三、兄弟姊妹相互间。
四、家长家属相互间。
第 1115 条
负扶养义务者有数人时,应依左列顺序定其履行义务之人: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直系血亲尊亲属。
三、家长。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属。
六、子妇、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系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者,以亲等近者为先。
负扶养义务者有数人而其亲等同一时,应各依其经济能力,分担义务。
你爸、二伯和大伯是兄弟,有互负扶养之义务
又加上你大伯没子女 所以扶养义务当然是你爸和你二伯
不过
第 1116 条
受扶养权利者有数人,而负扶养义务者之经济能力,不足扶养其全体时,
依左列顺序,定其受扶养之人:
一、直系血亲尊亲属。
二、直系血亲卑亲属。
三、家属。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长。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妇、女婿。
同系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者,以亲等近者为先。
受扶养权利者有数人而其亲等同一时,应按其需要之状况,酌为扶养。
你爸的情形要扶养也是先扶养你的家人
也就是说 假设你爸的经济能力只能扶养你的家人(假设月入几万而已)
当然不可能要求 你爸要扶养你大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