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8月在某公司分店开始上班(工读),但没多久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所以决定收
掉这间分店,原本发出公告是营运到9月底,但途中有人决定顶下这间分店,从9/1开始接
管。
于是! 9/1公司将这间分店顶让出去,而新东家也没有要继续雇用旧员工的意思。所以这
种使我莫名失业的状况公司应该要有资遣费吗?
此外,公司在我上班第一天时有请我白纸黑字签下一些规范,其中有"不能玩手机,一次扣500"的规定,这是不具效力的没错吧?(有爬过文,只是想在确认)
(抱怨:而且公司真的很糟糕,8月底我出国到9/1号回国,回国后完全没有人告知我九月
我就不用去上班了,还要我主动询问状况,才知道自己没了工作! 没有先提出告知虽然不
犯法,但也太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