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中风父自生自灭 情堪悯恕男改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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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31日电)
李姓男子涉2年前遗弃中风父亲独自在房内自生自灭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一审判刑7年半
;二审今天审酌李男长年照顾父亲,身心压力大,情堪悯恕,改判刑4年。全案可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公布的新闻资料指出,李男与双亲同住在桃园,父亲从民国87年起就因中风
而失语及左侧肢体瘫痪,为无法自主生活之人;李男的母亲则因长期遭丈夫暴力对待及患
有精神病、肝硬化等病史,无法独自照顾丈夫。
李男在104年5月初,不时将父亲住房门外以童军绳捆绑,以避免父亲爬出房门对母亲施暴
,也未再进入房内查看父亲,令其自生自灭。李男未发现父亲因未妥善进食,以致营养失
调导致代谢异常及免疫力下降、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直到同年5月28日打开父亲房门,发
现父亲死亡且尸体腐败生虫后,才报警处理。桃园地院一审依遗弃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
判李男7年半。
李男在高院开庭期间表示,长年照顾父亲,真的已经尽力,能想到的、能做的,变成这样
他也很难过,只能在有限的资源跟办法里面做到最好;他已经尽力、妹妹也尽力了、母亲
也尽力了。
高院合议庭审酌李男将父亲独自弃于房内不顾,将照顾父亲责任推给母亲,回到家也不愿
打开房门查看父亲进食及被照顾情形,所为严重破坏社会道德伦常。但考量李男已与母亲
及妹妹达成和解,长年照顾父亲,身心压力大,又需扶养双亲,为低收入户,每天仍有提
供食物给母亲代转父亲,情堪悯恕给予减刑,改判4年。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