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起在职女监狱官猝逝 疑夜勤“过劳死”

楼主: bicalcarata (齿齿)   2017-08-28 19:15:46
【独家】首起在职女监狱官猝逝 疑夜勤“过劳死”
李昭安 2017年08月27日 18:50:00


据《上报》独家掌握消息,桃园女子监狱一位从事夜间勤务的女性监
所管理员,8月24日在家中突然昏倒、送医不治,这是近年来第一起
在职管理员猝逝意外。图为示意图,非当事人团队与班表。(合成画
面/取自桃园女子监狱官网、读者提供)
在基层监狱官呼吁深切检讨“血汗过劳”之际,惊传有监所管理员意
外猝逝!据《上报》独家掌握消息,桃园女子监狱一位从事夜间勤务
的女性监所管理员,8月24日在家中突然昏倒、送医不治。
这是近年来第一起在职管理员猝逝意外,此消息在狱政人员LINE群组
间疯传,并引发是否为“过劳死”的议论。
日夜值班还得待命
矫正署副署长黄建裕接受《上报》采访时证实,这位女性监所管理员
年仅30岁,到桃园女子监狱服务2年多,一直都是从事夜间勤务工作
。这位同仁在8月22日、23日、24日连休3天,24日中午在台南家中昏
倒、送医后死亡,事发原因尚待与家属确认。
对于LINE群组中疯传该管理员“连续上班11天暴毙”的消息,黄建裕
说,狱方调阅该同仁7月、8月班表,确认上班状况都正常,是7月共
工作11天,分别是“做一天休一天、做一天休一天、做一天休三天”
的值班周期,并非连续上班11天。他并强调,勤务不会超过24小时,
中间都有休息,这次意外应与执勤没有直接关系。


上图班表是以监狱官“做一天,休一天”,接着“做一天,休三天”
的方式,且6天为单位的周期所排出。图为示意图,非当事人班表。
下图LINE对话则为相关群组,在事发后疯传该管理员“连续上班11天
暴毙”消息。(读者提供)


不过,此说法遭基层管理员质疑“撇清责任”。
一位管理员指出,所谓夜勤,是从早上8点工作到隔天早上9点,25小
时再分为日值8小时、夜值8小时、夜间备勤9小时,中间虽有零星休
息时间,但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可能被要求上工。尤其各监所超收
严重、工作负担大,这样的勤务制度早该检讨。
非执勤称单一个案
至于,此个案是否能认定“因公死亡”、能否申请国赔?
矫正署官员表示,该管理员是休假第3天在家中发生意外,并非在执
勤中,无法认定为“因公死亡”,且监方没疏失,“跟国赔无关”。
他指出,夜勤工作很累,但该同仁工做2年多,“有人做夜勤时间更
久,不一定每个人身体都有状况,应该是单一个案。”
该官员说:“同仁发生这个状况我们都很不舍,由于她年资浅、又单
身,我们会尽量争取比较高的抚卹、慰问。”


狱方有没有定期评估管理员的身心压力状况,还有相关疑义。图为示
意图,非报导现场。(摄影:卢礼宾)
但《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政府机关应提供公务人员执行职务必要
的“良好工作环境”,以及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如果公务人员因机
关提供的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有瑕疵”,致其生命、身体或健康受
损时,得依《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因此,狱方排班制度是否太血汗,以及有没有定期评估管理员的身心
压力状况,都有相关疑义,难说没有“瑕疵”。
过劳认定保护官方
事实上,2010年立法院已三读通过考试院所提《公务人员抚卹法》修
正案,把“戮力职务,积劳过度以致死亡”加入“因公死亡”样态之
一,以避免公务员不是在办公场所或公差期间死亡,无法办理“因公
死亡”抚卹、加给10%抚卹金。
但仔细探究“公务人员抚卹法施行细则”相关规定,所谓“戮力职务
,积劳过度以致死亡”,有严格认定标准,必须符合最近3年年终考
绩达1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等条件,且积劳过度所生疾病,“必须与
职务有相当因果关系,并由医院开具医疗证明书”。
至于是否“积劳过度”?则必须由服务机关举证其“职责繁重”。


担任监所管理员超过18年的林文蔚主张,应正视“职灾”问题 ,以
及后续心理医疗等辅导。(摄影:陈品佑)
上述种种条件限制都凸显,原是保障公务员、体恤“过劳死”的条款
,却成了公务机关本位主义、避免浮滥申请抚卹的“保护措施”,并
非积极保障第一线公务员权益。
对于矫正人员长期过劳状况,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宜兰监狱戒护科管
理员林文蔚早在司改国是会议总结会议中就已提案,要求法务部应制
订《监所管理员值勤条例》,重新界定工时与给薪,要求管理员轮值
不得连续6小时以上,根本解决基层矫正人员过劳、薪资苛扣与劳力
剥削等现况。
此外,林文蔚也主张,应正视“职灾”问题 ,针对高压力勤区(如
违规房、新收房)值勤人员、因戒护勤务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PTSD)”及身体受伤者,主动给予勤务调整,以及后续心理医疗等辅
导。
调职易遭误为避责
对于发生监所管理员猝逝憾事,林文蔚无奈说:“同事间经常开玩笑
,做夜勤的会短命。”过去管理员身心出状况,常被认定是“个案”
,是个人身体状况不佳,因此反映要调动职务时,通常不被允许,会
被认为是“规避勤务责任”。
林文蔚表示,当相关规范没有“制度化”时,矫正署长官永远会抱持
一种心态认为,“如果你觉得不好干,就离开吧,反正很多人等着要
进来”。他强调,应该在此时间点彻底检视第一线监所管理员的劳动
状况,别让憾事再发生。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3595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8-28 19:16:00
连公务人员也血汗啊
作者: AOA2 (AOA)   2017-08-28 19:17:00
听说连续作一休一11次(做1是24小时) 惨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7-08-28 19:18:00
公务员本来就很操,在公家机关看到泡茶看报的都是保劳保的技工友
作者: DASHOCK   2017-08-28 19:23:00
这真的很操阿
作者: trustjohndoe (CHEN Ethan)   2017-08-28 19:31:00
再去考嘛!听说挤破头
作者: RANCE624 (灯泡)   2017-08-28 19:32:00
夜勤做1是25小时喔,从8点上班上到隔天9点,然后休一天挤破头应该是没有,矫正署说要补2000多人结果只招到400
作者: good90150   2017-08-28 19:42:00
而且备勤不算工时,也就是叫你留在公司,虽然在休息但有事要支援,然后不算你工时,而且没记错有些休息时间好像是切分散的,哈哈哈有够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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