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起在职女监狱官猝逝 疑夜勤“过劳死”

楼主: bicalcarata (齿齿)   2017-08-28 19:15:46
【独家】首起在职女监狱官猝逝 疑夜勤“过劳死”
李昭安 2017年08月27日 18:50:00
http://i.imgur.com/cYNr4fG.jpg
据《上报》独家掌握消息,桃园女子监狱一位从事夜间勤务的女性监
所管理员,8月24日在家中突然昏倒、送医不治,这是近年来第一起
在职管理员猝逝意外。图为示意图,非当事人团队与班表。(合成画
面/取自桃园女子监狱官网、读者提供)
在基层监狱官呼吁深切检讨“血汗过劳”之际,惊传有监所管理员意
外猝逝!据《上报》独家掌握消息,桃园女子监狱一位从事夜间勤务
的女性监所管理员,8月24日在家中突然昏倒、送医不治。
这是近年来第一起在职管理员猝逝意外,此消息在狱政人员LINE群组
间疯传,并引发是否为“过劳死”的议论。
日夜值班还得待命
矫正署副署长黄建裕接受《上报》采访时证实,这位女性监所管理员
年仅30岁,到桃园女子监狱服务2年多,一直都是从事夜间勤务工作
。这位同仁在8月22日、23日、24日连休3天,24日中午在台南家中昏
倒、送医后死亡,事发原因尚待与家属确认。
对于LINE群组中疯传该管理员“连续上班11天暴毙”的消息,黄建裕
说,狱方调阅该同仁7月、8月班表,确认上班状况都正常,是7月共
工作11天,分别是“做一天休一天、做一天休一天、做一天休三天”
的值班周期,并非连续上班11天。他并强调,勤务不会超过24小时,
中间都有休息,这次意外应与执勤没有直接关系。
http://i.imgur.com/bgv07T6.jpg
上图班表是以监狱官“做一天,休一天”,接着“做一天,休三天”
的方式,且6天为单位的周期所排出。图为示意图,非当事人班表。
下图LINE对话则为相关群组,在事发后疯传该管理员“连续上班11天
暴毙”消息。(读者提供)
http://i.imgur.com/nS4g6JA.jpg
不过,此说法遭基层管理员质疑“撇清责任”。
一位管理员指出,所谓夜勤,是从早上8点工作到隔天早上9点,25小
时再分为日值8小时、夜值8小时、夜间备勤9小时,中间虽有零星休
息时间,但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可能被要求上工。尤其各监所超收
严重、工作负担大,这样的勤务制度早该检讨。
非执勤称单一个案
至于,此个案是否能认定“因公死亡”、能否申请国赔?
矫正署官员表示,该管理员是休假第3天在家中发生意外,并非在执
勤中,无法认定为“因公死亡”,且监方没疏失,“跟国赔无关”。
他指出,夜勤工作很累,但该同仁工做2年多,“有人做夜勤时间更
久,不一定每个人身体都有状况,应该是单一个案。”
该官员说:“同仁发生这个状况我们都很不舍,由于她年资浅、又单
身,我们会尽量争取比较高的抚卹、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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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方有没有定期评估管理员的身心压力状况,还有相关疑义。图为示
意图,非报导现场。(摄影:卢礼宾)
但《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政府机关应提供公务人员执行职务必要
的“良好工作环境”,以及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如果公务人员因机
关提供的安全及卫生防护措施“有瑕疵”,致其生命、身体或健康受
损时,得依《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因此,狱方排班制度是否太血汗,以及有没有定期评估管理员的身心
压力状况,都有相关疑义,难说没有“瑕疵”。
过劳认定保护官方
事实上,2010年立法院已三读通过考试院所提《公务人员抚卹法》修
正案,把“戮力职务,积劳过度以致死亡”加入“因公死亡”样态之
一,以避免公务员不是在办公场所或公差期间死亡,无法办理“因公
死亡”抚卹、加给10%抚卹金。
但仔细探究“公务人员抚卹法施行细则”相关规定,所谓“戮力职务
,积劳过度以致死亡”,有严格认定标准,必须符合最近3年年终考
绩达1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等条件,且积劳过度所生疾病,“必须与
职务有相当因果关系,并由医院开具医疗证明书”。
至于是否“积劳过度”?则必须由服务机关举证其“职责繁重”。
http://i.imgur.com/n4YQUUT.jpg
担任监所管理员超过18年的林文蔚主张,应正视“职灾”问题 ,以
及后续心理医疗等辅导。(摄影:陈品佑)
上述种种条件限制都凸显,原是保障公务员、体恤“过劳死”的条款
,却成了公务机关本位主义、避免浮滥申请抚卹的“保护措施”,并
非积极保障第一线公务员权益。
对于矫正人员长期过劳状况,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宜兰监狱戒护科管
理员林文蔚早在司改国是会议总结会议中就已提案,要求法务部应制
订《监所管理员值勤条例》,重新界定工时与给薪,要求管理员轮值
不得连续6小时以上,根本解决基层矫正人员过劳、薪资苛扣与劳力
剥削等现况。
此外,林文蔚也主张,应正视“职灾”问题 ,针对高压力勤区(如
违规房、新收房)值勤人员、因戒护勤务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PTSD)”及身体受伤者,主动给予勤务调整,以及后续心理医疗等辅
导。
调职易遭误为避责
对于发生监所管理员猝逝憾事,林文蔚无奈说:“同事间经常开玩笑
,做夜勤的会短命。”过去管理员身心出状况,常被认定是“个案”
,是个人身体状况不佳,因此反映要调动职务时,通常不被允许,会
被认为是“规避勤务责任”。
林文蔚表示,当相关规范没有“制度化”时,矫正署长官永远会抱持
一种心态认为,“如果你觉得不好干,就离开吧,反正很多人等着要
进来”。他强调,应该在此时间点彻底检视第一线监所管理员的劳动
状况,别让憾事再发生。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3595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8-28 19:16:00
连公务人员也血汗啊
作者: AOA2 (AOA)   2017-08-28 19:17:00
听说连续作一休一11次(做1是24小时) 惨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7-08-28 19:18:00
公务员本来就很操,在公家机关看到泡茶看报的都是保劳保的技工友
作者: DASHOCK   2017-08-28 19:23:00
这真的很操阿
作者: trustjohndoe (CHEN Ethan)   2017-08-28 19:31:00
再去考嘛!听说挤破头
作者: RANCE624 (灯泡)   2017-08-28 19:32:00
夜勤做1是25小时喔,从8点上班上到隔天9点,然后休一天挤破头应该是没有,矫正署说要补2000多人结果只招到400
作者: good90150   2017-08-28 19:42:00
而且备勤不算工时,也就是叫你留在公司,虽然在休息但有事要支援,然后不算你工时,而且没记错有些休息时间好像是切分散的,哈哈哈有够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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