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MMA规则,嘴泡三十秒内绝对干掉梅威瑟,因为他破绽太大了,
前面几回合,有好几次背对着嘴泡,嘴泡下意识地去敲打他的后颈,
被裁判警告了好多次。
事实上要是MMA场地,梅一背对对手,马上就被秒杀了。
且MMA的打斗通常都是一下子就分出胜负,对于拳击这种既需要爆发,
又需要耐力的比赛,一定吃亏。
那为什么拳击手的耐力会这么好?因为他们比赛时,只需要专注一个
头的闪躲与攻击,而MMA还需要注意下盘的部分,所以耐力而言,
绝对被拳击手打假的,平常就不会有这么高耐力的训练阿。
打到后来,讲难听点,梅威瑟站着给嘴砲打也不会倒,因为嘴泡的拳
根本已经没有力量了。
这是一场事前大家就差不多知道结果的比赛,但我还是判定嘴泡获胜,
前几回合那么多破绽他早赢过N次了。
叹阿..
※ 引述《yw1002 (都来忙)》之铭言:
: 梅威瑟有没有考虑退休去好莱屋拍戏阿
: 他真的有当喜剧天王的料耶
: 看他进场前戴着头套
: 不就很像周星驰戴着加菲猫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