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新闻标题:
马泄密案“判决违背法令” 北检决上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谢君临、钱利忠/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教唆泄密等案,台北地院审
理后认定马确实构成泄密,但依据宪法,总统有“权限争议处理权”得阻却不法,因此不
罚,另,北检无从证明马有以教唆方式使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另行起意泄密,亦无法证明马
犯意,判马无罪;对此,起诉马的台北地检署认为,法官用法显有违误,将提起上诉。
北检表示,本案北院独任审判法官之无罪判决,与高等法院判处黄世铭有罪之判决,就同
一事实认定有重大歧异,该判决斩钉截铁载明:“黄世铭于侦查中于102年9月4日‘系因
总统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泄漏、交付上开侦查中取得秘密及通讯监察取得应秘密之
资料、非于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利用柯建铭个人资料予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对马
之教唆犯行指明不移。
此外,宪法第44条“院际调解权”抗辩,黄世铭也曾在高院案件审理时主张,但高院明确
认定本件案情与宪法第44条“情形有别”而无适用余地。
北检指出,本案判决认同检察官起诉书,认定马确涉泄密,但法院误信马“院际调解权”
辩词,使总统可以在政治上运用侦查中的刑事个案侦查资料,将造成高院所忧心“行政权
借由操纵检察权影响审判权的危险”的结果。本案援引与本案毫不相干的“院际调解权”
谕知被告无罪,其判决显然违背法令。
北检强调,合法监听资料自不得流于政治用途,本案无罪判决认可马得挪移监听资料至刑
案法定用途之外,不啻敲开我国监听资料自此可供政治利用之大门,此不惟抵触《联合国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隐私保障的普世原则,并瓦解我国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人权
防卫底线。英国哲学家洛克在《政府论》中曾警示:“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本案断不容使法治弯折扭曲,而成为人民隐私权、资讯自决权倒退之分水岭。
北检认为,马于本案审理过程中,在法庭内、外发表诸多“罗织构陷”、“阴谋论”等言
论,干扰法院审理,已有不当。此判决结果也将造成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及人权保障诸宪
政价值门户破裂洞开,对我国宪政秩序的影响不言可喻;北检将依法对全案提起上诉,善
尽检察官公益守门人之使命,力挽宪政法治莫使倾颓。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4535
5.备注:
连妓者都看得透澈,KMT开的司法不改革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