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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泄密无罪 黄国昌批:难以理解、无法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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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泄密无罪 黄国昌批:难以理解、无法认同
黄国昌(中)。资料照片
2017年08月25日20:10
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泄密遭起诉,不过台北地院今天宣判马英九无罪。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
昌表示,马英九泄密无罪:难以理解、无法认同,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行政院前
院长江宜桦泄密,已遭法院判决有罪确定。
黄国昌说明,在高等法院103年度瞩上易字第1号的确定判决理由中,法院一方面驳斥黄世
铭所提出“总统为了行使宪法第44条之权限争议处理权,从而有得知机密之资格”的防御
;一方面认定黄世铭是“接获总统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泄密给江宜桦,但今天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马英九泄密案,判决无罪的两个核心理由,却都跟前开的确定判决,相
互矛盾。
黄国昌认为,就泄密给江宜桦,虽然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行使专属于总统之宪法
第44条权限争议处理权”,所以阻却违法,就教唆黄世铭泄密之部分,由于检察官无法证
明马英九“教唆”,因此无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对马英九的无罪判决,将很难令人信服
。
黄国昌指出,老实说,由法学的角度,他也无法认同,马英九在九月政争的行为,当初已
有许多公法学者强烈批评是“跨越宪政民主的红线”,在今天的判决理由中,却被粉饰为
“负起其对于全体国民之期盼而行使专属于总统之权限争议处理权”。
(黄信维/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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