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星不起诉 林奕含闺密:我不是一出生就

楼主: Nicher (rehciN)   2017-08-25 02:30:40
※ 引述《eeeeeeeee (9E)》之铭言:
: : 陈政宏
: : 图片是林生前的对话内容,第一段文字引自对话内容,
: : 第二段文字是我自己写的,目的是让大家能试着理解她可能遇到什么困境,
: : 并且不要让噩梦以其他形式出现在其他地方了。
: : "我自己写的 我自己写的 我自己写的"
: : 记者现在是都不用校稿就可以刊登吗 编辑在干嘛?
: 代友人PO
: 新闻中的附图是来自大学友人美美没错,
: 至于你节录的陈先生的发文是转贴自美美的发文
: 我想因为美美是将这原文发表在政大学生的脸书交流版,而非个版,因此非社团的人可
: 能无法看到原文,所以误以为陈先生发的就是原文(看附图时间就能知道发文顺序)
: 还有陈先生说的第二段是他自己写的
: 也仅是指“2017/08/24”以下的那些文字
: 并不是指截图中的内容为陈先生自己写的
: 以下附美美原本的脸书发文截图,帐号已码掉
: http://i.imgur.com/dCEBGzL.jpg
你是故意来闹的吗 你截图故意少截关键部分
来我帮你截一次 http://imgur.com/a/FvUVm
有没有看到 "整篇文章"都是转贴别人文章来的 这样也能说是自己发文喔?
八卦这下限实在太可怕 如果不是在乱搞 就是根本理盲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8-25 02:34:00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7-08-25 02:34:00
哀 我看你没救了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7-08-25 02:34:00
ㄈㄓ: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只是从未见过一面!!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7-08-25 02:35:00
你是不是讲话都只顾自己讲 根本没在管别人说什么
作者: eeeeeeeee (9E)   2017-08-25 02:39:00
你喝醉了? 就说要看发文时间的顺序 附图是社团里的文第一天用脸书?美美发文时间下午6:31 陈先生下午8:50美美再转分享是下午9:12故意少截勒 我看你是故意没看懂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8-25 02:44:00
所以连朋友都不是?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8-25 07:28:00
怎么觉得某群比较没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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