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独家》“悲惨世界”真实版 法院查封贫女仅有的8403元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司法机关真的不食人间烟火?
律师杨冈儒今揭露高雄一名贫女,邮局户头内仅有8403元
,却遭司法(高雄地院)一再追迫、强制执行查封案例。
杨律师并以电影“悲惨世界”为楔子撰文,让各界知道这
起贫女遭司法追偿诉讼费的悲惨案例,并于“脸书”撰写
公开信给蔡英文总统,吁正视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对此,高雄地院行政庭长洪能超则澄清指出,高雄地院已
在105 年10月11日以户头内的8403元,为当事人生活必须
款项,陈报撤回对该女子户头的查封,希望外界不要误会
,至于当事人不满诉讼费为何从7万多元变13万元,他强
调,毕竟这是法院裁定欠公部门的诉讼费,并非私人债务
可以协商减免的。
杨冈如在写给蔡总统的“弱势贫女8403的哭泣”公开信指
出,高雄一名贫女3 岁时,父母离异,开出租车的母亲在
澄清湖车祸坠湖溺毙,小女孩并未分到母亲一文遗产,与
祖母相依为命。
未料,8 年后(民国93年),素未谋面的父亲以监护人身
分代当年11岁的贫女向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提告求
偿,并请求诉讼救助,一、二审都以提告“逾2 年的侵权
时效”判败诉,但诉讼费7 万多元却得由小女孩负担,问
题是这件诉讼当年小女孩根本不知情,连爸爸都没见过面
。
民国94年,高雄地院裁定诉讼费用7 万多元由小女孩负担
(当时小女孩年仅12岁多)。事隔11年,高雄地院于去年
1 月却将已23岁的贫女邮局户头仅有的8403元查封,她才
知道当年有欠法院7 万多元的诉讼费,并累积利息已13万
元;律师杨冈儒闻讯,义务帮她打官司,一次又一次看到
贫女痛苦,甚至在法院外哭泣,杨律师的太太只能难过的
帮女孩擦眼泪。
杨律师指出,从3 岁到成年,从未知悉的案件却遭法院强
制执行扣押其帐户仅有的8403元?让当事人痛苦至此,高
雄地院的强制执行与审理过程虽然百分之百合法,但强制
执行过程有如一群高高在上的法律人联合以合法方式欺压
弱势贫女。“司法界如此,虐民之行如斯,怎侈谈司法改
革?”
杨律师认为,“法院自称依法行事,一切合法”,但试问
:“一位从未参与诉讼的12岁女孩,事隔12年突然遭强制
执行,令其负担诉讼费用加计利息13万余元?”请问:“
全国民众们会欣然接受?还是,认为司法欺迫弱势贫困的
族群或人民们?”
有其他律师得知贫女遭查封户头仅有的8 千多元处境,纷
表示愿捐款协助贫女,杨律师都表示感谢,但还是希望藉
由这起案例的揭露,凸显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杨律师说,想到贫女连抗告费一千元,都是用零钱凑足,
他就很难过。对于贫女本人是否方便出面,杨律师表示,
当事人目前寄住亲戚家中,且在打工,基于保护当事人免
于受二度伤害,婉拒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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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一、任何事情都能扯到司法改革,真的是很扯,而且还是
律师,律师有同情心很好,但是请不要譁众取宠。
二、先不要说有刑法第131条第1项的图利罪了,公务员也
没有任何权力去决定何笔欠税、欠款可以减免,再退
一步言,难道民众能接受“公务员能够自行判断欠税
、欠款的人可不可怜,而决定要不要追税、追款”吗
?民众看到自己被追税,隔壁的却不被追税,第一个
想到的会是去看看隔壁的可不可怜吗?我想不会,第
一个会想到的一定是“这些公务员凭啥只追我的,不
追隔壁的,我要去陈情”。
三、民事诉讼本来就是要缴裁判费的,就算准予诉讼救助
也是要在诉讼结束后,依判决胜败结果分担诉讼费用
,在裁定确定诉讼费用额后,法院的公务员依法就应
该将这个债权送到法院民事执行处强制执行,任何人
都一样,不会因为这个人是蔡英文或是小弟这个肥宅
而有所不同。
四、所以,要求法院不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根本就是要
求“公务员公然违法”,民事执行处能做的只有依据
强制执行法第122条第2项规定,认定扣押的存款是“
维持债务人及其共同生活之亲属生活所必需者”而不
执行这笔存款而已。
五、最后,我猜有人看标题就会开始骂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