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代书制度始于日治时期,而日本的代书人制度源自法国,日本殖民过的地方如台湾
、韩国,都有代书这样的专技人员存在。台湾现称为地政士,韩国名为法务士,日本则叫
司法书士。
日治时期,代书在民事案件中受台湾人的利用率比辩护士(即律师)更高。一来辩护士收费
高,代书相对便宜,二来代书形象相对亲民,日治时期人民对辩护士是非常敬畏的。所以
代书成了一般台湾人事实上的法律顾问,律师通常是涉及刑事案件才会委任。
台湾现在的地政士纯粹是土地专业人员,跟诉讼无关,当然也不能代理诉讼案件了。而日
本的司法书士跟古时候一样,还是能在民事诉讼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包括担任诉讼标的14
0万日元以下的诉讼及调解案件代理人。
而司法书士的应考资格是:不限,没有年龄、学历,性别的限制。平成28年(2016)考试及
格者最老的是71岁,最年轻21岁,录取率3.2%,法务省统计资料:
https://goo.gl/rntq2G
最后,日本司法书士连合会官网不知为何也有简体中文版,关于司法书士的业务有详细说
明可参:
https://goo.gl/s0fn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