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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phalet (我大è²è¬›å˜¢å””代表我冇禮)
2017-08-10 06:56:471.媒体来源:
TVBS
2.完整新闻标题:
台大又传学术伦理争议 科技部获3次检举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6/15/20170615113612-0a25f346.jpg
图/TVBS
台湾大学副教授楼国隆疑涉学术伦理,及匿名检举人遭警方调查一案。科技部表示,共接
获3次检举,2次为“冒名”检举,1次“具名”检举,都基于职权予以审议。
据《上报》报导,台湾大学口腔生物科学研究所副教授楼国隆遭他的学生、现任职于国家
卫生研究院的黄柏苍指控,楼国隆今年1月发表在生命科学期刊《BBA》的文章涉嫌剽窃、
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楼国隆未经其他作者群同意,擅自投稿至《BBA》期刊,窜改自己为
第一作者跟通讯作者,还把实际执行者黄柏苍的名字剔除。
科技部今天发布声明稿表示,关于楼姓副教授被检举案,共接获3次检举,2次为“冒名”
检举,1次“具名”检举,都基于职权予以审议。
声明稿中解释,在105年6月及106年5月分别接获2位人士具名检举,但该2位人士于第1次
接获审议结果通知及第2次审查期间,都向科技部表示并未提出该检举事项。
声明稿指出,科技部在6月26日接获台北市大安分局来函,是因台北地检署函交该分局侦
查疑似伪造文书(冒名)案,请科技部提供5月5日检举案信件与信封,基于检警机关调查
案件需要,因此配合在6月30日以密件函送检举资料给大安分局。
声明稿强调,科技部可处理部分,是105年8月回复被检举人及台大;而106年5月检举案的
处理情形因为冒名检举,无明确原始检举人资料,无法书面回复,则依行政程序法规定,
录案登记。
科技部在7月时,再接获黄姓检举人电子邮件,也是检举楼案,即依程序立案处理,并无
从得知前2次检举函真实检举人资料及与黄姓检举人的关联。
声明稿指出,今年7月19日及20日是接获黄姓检举人以连续3封电子邮件,向科技部检举楼
姓副教授不经作者群同意,任意修正改版投稿,及将检举人等作者完全剔除等事状。
声明稿强调,科技部根据所提事证进行审查,认为有关各论文的作者排序与贡献,需要原
始实验记录本等资料,依据检举人所提供资料,目前无法辨别。
且提供的图表未提供原始实验资料也无从辨别,都须由台湾大学调查提供。再者,由于检
举信中提到已向该期刊(BBA)反映,科技部也在7月31日函请检举人提供期刊调查结果。
(中央社)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755126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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