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法官道歉过吗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8-10 02:39:55
※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铭言:
: ※ 引述《nk1110 (s)》之铭言:
: : 这几天脸书有采访苏建和的影片
: : 我才第一次知道苏建和案
: : 从死刑定谳到无罪释放是一个极端的变化
: : 现在大概9成9的声浪都是恐龙法官阿 低能法官阿
: : 不过真的举世皆清 法官独浊吗??
: : 王文孝又何以要将无辜的弟弟与友人拉入牢狱之中
: : 甚至要害他们死??
: : 这个疑问让我昨天花了整天研究了苏建和案
: : 找到了这篇10年前的文章
: : 清楚地说明了法官的思维
: : https://goo.gl/C7HvCQ
: : 这边就不复制原文了 有兴趣的请自己去看
: : 苏建和等三人到底是是不是无辜的
: : 现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三个知道真相吧
: : 法官要审理这么大的案子 至少会花数天甚至几个礼拜几个月来了解案情吧??
: : 他花了这么多的时间了解案情之后 才下了他的判决
: : 大部分的民众可能只花了2分钟看了媒体的报导就评论:
: : “恐龙法官”
: : “恐龙法官”
: : “恐龙法官”
: : 或许太轻率了一些
: 你引用的这篇除了证明‘恐龙法官’是从侏罗纪来的之外,没其他意义了
: 第一:一堆猜想推论 没有科学上任何证据
: 第二:逻辑前后不一致,EX:警察不会刑求 因为他家庭背景很好
: 你的意思是‘郑捷’家庭背景不好吗?
: 把完全没有相关性的东西进行前后推论还能下结论
: 阿勒~这是单细胞生物了吧~说侏罗纪都说高了
: 第三:扯半天,没有任何一个‘证据’
: 除了口供之外 在场证明 指纹 凶器 动机....全部都没有
:     只有 应该 不会 这样不可能 这种法官还不如去鳄鱼池 或 用卜杯 可信度还高
: 最后:一个案件至少几个要素 人要在场 时间要吻合 人跟受害者要有接触证明
: 简单的说一场凶杀案,检察官至少需要证明
: 疑犯有出现在案发现场
: 疑犯接近被害者的时间 与被害者遭受伤害时间符合
: 疑犯有透过刀(或其他可论证的方式)对被害者造成伤害
: 如果要论证是谋杀,还得证明这伤害足以致命
: 如果类似东方快车谋杀案那种,动刀后没有造成致命伤害的
: 顶死也就是妨碍自由+伤害 至多杀人未遂!
: 顶死也就是妨碍自由+伤害 至多杀人未遂!
: 这案子全部的论证都缺乏~只有一堆我觉得 我认为 这样不可能
: 这种法官还不拖出来鞭 真的对不起全国人民!
: 默默的说一个事情:
: 我估计台湾大多数的法官都是理财专家,
: 我估计台湾大多数的法官都是理财专家,
: 因为部分法官的消费能力都远远超过他的所得
: 这一定是理财有方,我想以后开理财课程要不要找台湾法官来上课~
: 比啥财金系的教授都成功!
嘘 jungle01: 当时的刑诉就是规定共同正犯或被告自白可当唯一证据08/02 11:59
→ jungle01: 法官无视此证据判无罪或轻罪下场就是被惩戒甚至弹劾08/02 12:00
法匠请问您 哪个法官不依照被告被刑求的自白不判死刑会被惩戒或是弹劾?
苏建和被刑求自白杀人 除了自白以外 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若法官判苏建和无罪 到底会如何被惩戒 如何被弹劾?
宪法不是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吗?
当时苏建和也是一下死刑一下无罪间来来去去十多年
当初那些判无罪的法官 有谁被弹劾或是惩戒?
甚至张月英案 整个车牌号码都抄错了 检察官法官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发现车牌号码抄错
整个案子只有检方证人的证词 没有其他证据下(没有摄影机)
在辩方证人也出庭作证证明张月英当天不在车祸现场
法官都还能判张月英肇事逃逸 过了十年 张月英找到原始的报案通知单
发现车牌号码抄错 法官才改判无罪
当初乱判的法官有受到什么惩戒吗?
以后如果要陷害仇家 不就串通二三个朋友指控仇家老王肇事逃逸
这样法官就会判仇家有罪了不是吗?
反正法官判错也都没什么处分 都是人民该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70411/37613746/
苏建和案告诉我们的司法改革(李佳玟)
2017年04月11日
从以前到现在,有两种说法一直在司法界流传。一种是,如果你看过苏建和案的卷宗,
你就会知道苏建和三人真的有参与犯案。一种是,苏建和三人真的有做,只是当时蒐证
不足,现在证据的标准高了,所以没办法定罪。
第一种说法是某法官告诉我的。我说,被告有没有罪,法官只能透过判决对外界交代。
如果法官无法在判决里说服大众,这法官无能且失职。不然,难道以后宣示判决还得附
上卷宗?第二种说法我常听说,这几天还从某个年轻的实务工作者那里听到。听到这样
的话,我既愤怒又担忧。愤怒的是,欠缺足够的证据,被告也有可能是真的无辜。到现
在还讲“只是当时蒐证技术不佳”的实务工作者,毋宁希望大众对司法“无罪推定”。
当时蒐证技术不好,是司法有罪的“合理怀疑”。
听到这样的抗辩,我只有愤怒。实务工作者所想的居然不是苏建和三人如果有冤,持续
被怀疑对他们不公平。曾几何时,无罪推定原则不是用在面对生死重刑的被告,而是用
在司法身上?
担忧的是,这样的想法居然在年轻实务工作者的心中出现。这些人不是在司法改革年代
之后接受法学教育?他们不知道台湾近年来的司法改革,有不少是这些冤案所推动的?
台湾的法律从来不是神奇地随着时代而进步,是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看到司法的昏
聩,法律的不足。老师在刑诉课堂上因此必须讲冤案,否则学生不会知道某些法律规定
背后的血泪,不会知道那些改革是有人用自己的人生帮台湾社会换来的;不会知道现行法
律还是不足,所以有人依然在看守所里煎熬。改革的路漫长且艰辛,既有的体制即便再
昏聩,永远有抗拒改革的主场优势。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6-07-28 17:35:00
#1P4j4F2m可以看这篇呛自已高院法官助理,结果引错法条
作者: jungle01   2016-08-02 11:59:00
当时的刑诉就是规定共同正犯或被告自白可当唯一证据法官无视此证据判无罪或轻罪下场就是被惩戒甚至弹劾
作者: cc02040326 (茶包)   2017-08-10 02:43:00
文组pk 大家快来看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8-10 02:45:00
等一下法匠又要发疯乱人肉 一群畜牲 整天乱护航恐龙法官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8-10 02:47:00
翻白眼翻到后脑勺。你们还在吵啊
作者: hyde0815 (茶)   2017-08-10 02:49:00
战完叫我
作者: watameki (犹罕)   2017-08-10 02:50:00
彦颖 太晚了啦 欣荣伯伯应该已经睡了 战不起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7-08-10 02:51:00
昨天毛j敏今天彦颖XDDD八卦真是太~~~~~~~有趣了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8-10 04:29:00
我不是X影 你们自己注意个资法 小心被告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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