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反宗团法团体宣称星云反对宗教法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8 00:36:07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由台湾佛教会建立的台湾宗教联合会(筹办处)引用星云法师的文章
宣称星云法师也反对宗教团体法
然而他们作为开场白的叙述根本是假议题
因为宗教团体法并没有规定所有宗教都要登记为宗教法人
然后星云真的反对宗教团体法吗?
开头那段我找不到出处啦
不过下面引用的星云对于奖励慈善团体的发言是出自下面这篇文章
《宗教立法之刍议》
http://bit.ly/2wAJBXp
第四章的标题就是<我国需要一部现代的宗教法>
可以看出释星云是支持宗教团体法的
而且他对此法提出的建议还比现在的宗教团体法草案还要严格阿
他甚至请求政府建立宗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他认为要当住持要通过认证才行
然后佛教会引用的段落是出自他的建议的第八点
全文如下
“(八)宗教的价值在于净化人心,寺院有功于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
    ;政府一般只奖励捐财慈善的团体,下焉者,会使宗教沦为红十字
    会一般的慈善机构,不能发挥宗教净化社会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
    ,不肖者可藉受奖之匾额做为敛财工具。因此唯有透过立法,把对
    于文教有功者纳入奖励对象,才能提升宗教的信仰层次。    ”
简单来说 他那段发言根本不是在反对宗教团体法
而是要求立法时把文教有功纳入奖励范围
台湾佛教会超译了星云的发言
拿来宣称星云担心有心人士冒用宗教名义登记为宗教法人后诈骗
实在是很过分
而且也毫无逻辑
毕竟
现在没有宗教法人 还是一堆神棍诈欺阿干
还有那个什么
‘宗教团体法草案将一切宗教团体限制为“宗教法人”,限制需有一定财产登记名下
,此举是否会造成不肖份子“以合法名义行非法图利”(如贿赂政府、分赃贪污等)’
到底在公三小?
成立为法人和贿络政府分赃贪污到底有什么因果关系?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posts/324926534600634
FB内容:
【星云大师:宗教团体法草案将一切宗教团体限制为“宗教法人”,造成其崇高圣性
、精神依归难以弘扬】
连 星云大师也认为将所有的宗教,都一律要求成为世俗的准财团法人,这是妨碍宗教
自主发展的不当立法,而且也隐含让有心团体或个人,假借此法成立宗教法人,而行
诈骗社会之实的危险!
请点选下方连结,跟我们一起连署,要求行政院停止此违宪草案的推动!
https://goo.gl/YVXLL6
引述 星云大师之文:
“过去政府一直鼓励宗教从事社会慈善救济,其实宗教的价值在于净化人心,寺院有功
于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政府一般只奖励捐资慈善的团体,下焉者,会使宗教沦
为红十字会一般的慈善机构,不能发挥宗教净化社会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不肖者可
藉受奖之匾额做为敛财工具。”
宗教团体法草案将一切宗教团体限制为“宗教法人”,限制需有一定财产登记名下,此
举是否会造成不肖份子“以合法名义行非法图利”(如贿赂政府、分赃贪污等),而正
信宗教因为“无法合乎世间法人规格”而减损消失,造成其崇高圣性、精神依归难以弘
扬,请立法单位务必慎之、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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