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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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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芝麻卖7年 “馥宇行”竟没食品工厂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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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宇行”以生产养生芝麻酱为主,2名离职员工今(4日)由市议员黄俊哲陪同举行记者会,控诉公司将退货、试吃品,回收后重新包装,改标将使用期限延长;卫生局前往稽查,未查获过期原料,但有多项生产缺失要求限期内改善。
据悉,“馥宇行”主打养生专卖,以生产养生芝麻酱著名,强调是“坚持只用优质原物料制作美味、养生兼顾的商品!”另外,还有贩售养生豆奶、豆腐乳、酵素等,自2010年起,在邮局、医院不定点摆摊开始,目前已有19间实体店铺,员工数约30余人。
卫生局今会同法务部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派员前往馥宇行位于新北市三重区的制作现场,针对芝麻酱制程、原物料、产品进销存及报废品等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现场未查获使用过期原料。
卫生局依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进行稽查,查察结果有墙壁不洁、天花板缺洞、未有病媒消毒纪录、未有蓄水塔清洗纪录、从业人员未有健康检查纪录及卫生讲习或训练等多项缺失,已责命业者限期改正,倘经限期改善仍不符规定,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开罚6万到2亿元罚锾。
若情节重大,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馥宇行未领有食品工厂登记证,将移请经发局判定。
卫生局进一步说明,馥宇行“芝麻酱”及“白芝麻酱”产品产地标示及营养标示不符规定,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7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3款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卖。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一经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以维护民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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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扯铃还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