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将无国籍孩童拿来当人肉便器,有法可罚吗?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8-04 19:15:53
目前这些孩子可以借由否定亲权,法院可把监护权派给当地地方政府。
假设发现有疑似受遗弃之非本国孩童,可以先带孩子去警察局报案。
当孩子进入弃婴通报流程后,市政府社会局会启动协寻生母的流程。
大约半年到一年的过程,若生母都不愿出面、无法联系或是经确认放弃孩童。
这时候孩童就可以经由法院否定亲权,监护权会转给当地地方政府首长
之后当地社会局可以位孩子申请临时居留,之后归化为台湾国籍。
其中确认放弃比较麻烦,因为牵涉他国法规,妈妈签署文件会跑比较久。
如果是找不到生母就比较简单,就是一般弃养,不确定生母,直接认定为台湾藉。
之后就依据一般收出养与安置程序,如果幸运就可以配对成功完成收出养。
不过很多时候都是去国外,因为台湾没啥人想收养。
希望之后开放同性伴侣收养后,这些孩子可以有更多比例进行完成出养。
多数儿少机构的资源,只能做到吃得饱饿不死,但他们教育跟人生的规划都很缺乏。
※ 引述《trousersnake (我的灵魂是谁)》之铭言:
: 本鲁听说台湾目前常有印尼籍或菲律宾籍女子生下父不详的
: 孩子之后落跑回自己国家或下落不明
: 让这些父不详 母亲也不是台湾人的孩童 在台湾成为无国籍的透明人
: 他们无法享有台湾的健保权 义务教育权 选举权
: 即使被杀死也不用去户政办死亡登记
: 这是不是表示 买这些无国籍孩童来当自己的亲密伴侣
: 帮这些男童、女童穿女仆装,颈部套上口球,天天无套中出其实是可行的?
: 反正他们没有父母 没有台湾的国籍 没有外国的国籍 没有一切的权利
: 他们什么都不是
: 无论对他们作了什么,逻辑上应该都无法可罚吧?
: 有卦吗?
作者: yasz (YASZ)   2017-08-04 19:16:00
赤裸武器?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8-04 19:21:00
你是说儿福机构做得差 连x精都不如?为了挺同也真是呵呵这种说法就是异性恋原罪论 还有 你怎么看待单亲家庭小孩真使人好奇 呵呵大概没听过单身收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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