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保留法律追诉权是那个文组发明的?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7-27 21:01:26
安安您好,我可以直接回答你
会说这句话,绝对不会是法律系的
至于是不是理工,那我就不清楚了
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就在那里
刑事告诉乃论六个月
民事看你是那种请求权
分别为1、2、5、15年
过了就不能主张了
而且民事采不告不理,刑事告诉乃论则为诉追要件
所以没什么保留不保留的问题
会说这种话的人,法律概念铁定是不及格了啦
※ 引述《Beowolves (())》之铭言:
: 保留法律追诉权
: 这句话不仅八点档在用,连立委博士三不五时都会用
: 可是聪明有知识的八卦板民早就知道
: 什么追诉权自始存在,没有保不保留的问题
: 保留法律追诉权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 讲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有可能告你喔!!
: 是哪个文组想出这句话来吓人的? 第一个发明这句话的人是谁?
: 又是怎么发扬光大的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17-07-27 21:03:00
文组为了自保定的规则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7-27 21:03:00
司特律高考不过的那些公司法务啊
作者: jim12441 (地狱厨房)   2017-07-27 21:03:00
没法律常识的人互相打嘴炮的东西
作者: LeoYuri (LeoYuri)   2017-07-27 21:14:00
没法律常识的记者啊
作者: Imagine15 (ImaGaIn843)   2017-07-27 21:31:00
猜等等Id开头x的会回文XDD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27 21:35:00
楼下键盘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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