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遇游民抢酒砸破瓶 路人倒楣遭碎玻璃刺颈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7-23 12:29
联合报 记者陈俊智╱即时报导
新北市吴姓男子找到到工作,开心买酒庆祝,却遇到曾姓游民抢酒,因为不想如对方所愿
,索性把酒瓶摔破,未料对方持酒瓶碎玻璃攻击,左颈、左臂都挂彩,气得提告杀人未遂
,但新北地院认为该游民并无杀人犯意,审理后依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判决指出,吴男平常会去莺歌火车站关心一名萧姓游民,曾见过曾姓游民2、3次,因为听
说曾会欺负人,所以都会保持距离。去年6月,他顺利应征到工作,所以买了酒要和萧庆
祝和饯别,但曾突然跑出来抢酒,因为双方发生拉扯,又不想给曾喝,才会将酒瓶摔在地
上。
吴男指出,曾姓游民是拿破酒瓶碎玻璃从他身后刺向他脖子,他马上回头,对方也走到他
身旁,然后就顺着脖子割他的左手,又刺向他的左手臂,等他回神后,曾已经逃跑;法庭
上,萧姓游民也站出来替吴作证,强调攻击过程亲眼所见。
吴的脖子和左手分别有5到6公分不等伤口,且造成左臂神经丛损伤;法庭上,曾姓游明坦
承犯行,但否认有致人于死的犯意。他供称:“我承认我有伤害吴,但是我没有要杀害他
的意思”。
法院调查,吴被攻击后还能走动,意识清楚,伤口未造成致命伤,且伤后复原情况良好,
认为曾犯案时不见得真的想杀人。
法院认为,如果曾真的有致人于死的犯意,大可以趁吴受伤、来不及防范之际,再继续朝
吴的要害攻击,但他伤人后随即停手并逃离现场,难认有致人于死或间接故意情形,最后
以普通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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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9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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