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内政部研拟《宗教团体法》提供一万多家寺庙取得法人资格途径
3.完整新闻内文:
内政部《宗教团体法》草案近来引发关注,依据规划,未来宗教团体可依法登记为“宗教
法人”,宗教建筑物与基地免征房屋税、地价税;目前登记有案的寺庙,如果无法或不愿
转换为宗教法人,将改发给寺院、宫庙证。
内政部:《宗教团体法》仍在研拟,尚未送立法院
近日流传部分佛教界人士质疑《宗教团体法》草案内容违反宗教自由,且已经立法院二读
通过。内政部今晚表示,《宗教团体法》草案仍在研议中,尚未送请行政院转请立法院审
议。内政部今年6月至9月规划办理23场座谈会,于广征各方意见后再推动立法。
内政部指出,考量现行《监督寺庙条例》只规范佛、道等宗教,基督教及天主教等外来宗
教须依民法规范成立财团法人,为让各宗教团体都能有平等基础取得宗教法人的地位,于
是拟定适用各宗教的专法。
草案:年度收支达一定金额者,财务报告应经会计师查核签证
内政部说,《宗教团体法》草案提供目前1万多家寺庙取得宗教法人资格的途径,并解决
各宗教团体长期以来面临土地、建筑物及税负等问题,政府基于协助立场促进宗教团体发
展,而非欲严格控管。
根据内政部公布草案,为健全宗教团体财务制度,明定宗教法人年度收支达一定金额者,
其财务报告应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一定金额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宗教法人对其设立登记
财产、孳息及其他各项所得,不得分配盈余。
宗教法人接受捐献的财物,草案规定应在接受捐献后6个月内,将捐献者姓名、金额或内
容资料,利用电信网络传送或其他方式供捐献者查询。
宗教法人所有宗教建筑物供宗教活动使用者,得免征房屋税、地价税
草案明订,宗教法人所有的宗教建筑物供其作为宗教活动使用者,得免征房屋税,基地得
免征地价税。
因《监督寺庙条例》部分条文违宪,且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将配合宗教团
体法施行3年后废止,因此《宗教团体法》草案规定,本法施行前,适用《监督寺庙条例
》登记有案的寺庙,在本法施行后3年内,未能完成宗教法人登记者,废止其寺庙登记,
注销寺庙登记证,改发寺院、宫庙证。
此外,为维持农地农用政策,并兼顾宗教团体自食其力从事宗教修成活动,草案规定宗教
法人以自有资金取得或无偿取得而以自然人名义登记的耕地,如果教制有以从事农耕自食
其力、从事农耕使用5年以上、耕地距离宗教法人事务所所在地一定合理范围内,得在《
宗教团体法》公布施行5年内,申请更名为宗教法人所有;申请累计总面积不得超过1公顷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301739
5.备注:
某党准备要跳脚了
这东西对某党地方派系的杀伤力远高过查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