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7-18 00:14:26
→ kentket: 你是不是不敢回法官不知道基地台覆蓋重叠啊 07/18 00:08
→ kentket: 我没有跳针啊 你没有看最后一审法官有跟电信业者查询基地 07/18 00:09
嘘 art1: 倒是法官用事后的证据而不是当时的证据去推论证人不可信时倒 07/18 00:14
→ art1: 是自信满满 07/18 00:14
我说你们二位跳针完了没?
法官问证人,你是否确认被告当天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在菜市场工作
证人:被告每周三五都在菜市场工作从未离开
法官:出示通联记录,这上面被告某年某月某日的通联记录地址如何解释
证人:......
法官:证人个人意见或推测非以事实经验为基础不得作为证据
然后你一直跳针中永和不分是怎么回事啊?
抓不到重点吗?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17:00
因为有人不知道当手机位置处于两个基地台覆蓋范围时会怎样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20:00
不是因为你看不懂基地台位置重叠 才让手机有时显示中和有时显示永和吗?还需要解释吗 就是因为基地台位置重叠 即使他都在菜市场显示的位置可能变成中和的基地台或永和的基地台 很难懂吗还是你觉得最后一审法官主动去调的资料是印象资料啊说我跳针可是摆明是你看不懂吧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7-07-18 00:24:00
你真的看不懂 法官所持的通联地址就是跟基地台有关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24:00
这篇真的让人想推x组不意外= = 我豆页好痛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7-07-18 00:25:00
中永和的基地台是覆蓋的 所以本来就会有机会跳来跳去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26:00
所以法官可以仅凭唯一的板桥资料认定喔 真是奇葩
作者: mathafaka   2017-07-18 00:27:00
跟八卦版智障们认真干嘛 浪费时间而已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8 00:28:00
法官是借此认定那三个证人不可信,认为证词一处错就其他地方也不可信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29:00
当以实际经验为基础时,法官就说太详细了啦,不可能记得住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8 00:30:00
法官这样认定,代表对证词的证据力要求就比较严格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30:00
推论不可信,但法官用未来的证据去推论当时的证人不可信就可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8 00:31:00
但是对于不利于被告的证词,就没有这么严格这是会让人质疑法官其实早就心证已成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7-07-18 00:33:00
中永和那段就是第三个部份 连续4分钟内中永和切换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34:00
前面还说判决是必须以当时的证据为基础,结果二审法官拿事后的通联纪录来质疑就一点错都没有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7-07-18 00:34:00
再来就是肇事是96/9月 你拿96/12月通联记录说她会不在场再加上事实就不是这样 判错就是判错了 你再凹也不会变成真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36:00
感谢各位大大的质疑 我法盲只是让人露出马脚的让他自相矛盾就够了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38:00
其实这么用力护航只是为了表达只有法官有资格臆测证人不可能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7-07-18 00:38:00
所以真相不就打你的脸了?你讲那么多就是判错了啊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39:00
也只有法官有资格拿事后的通联纪录来质疑别人当时的证言除了法官外,其他人都不准用事后的证据去质疑法官的判决拿事后通联纪录质疑证人不可信的是谁? 是法官说证人不可能记得这么清楚多日前的细节的是谁? 是法官前面你说法官判决是否有误要基于当时的事实,事后的通联纪录属于当时的事实吗?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43:00
所以问你喔 基地台位置是个人意见还是推测之词啊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43:00
当证人基于实际经验描述详细时法官就说太详细不可信阿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47:00
连基于实际经验描述都会被法官说太详细不可信了,当然严格了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47:00
还有为什么要开那么多篇啊 不累喔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48:00
法官用基于常理推论不可能记得这么清楚来否定证言就可以
作者: kentket (鱼~!)   2017-07-18 00:48:00
看来你跟大家的看法不同就是实际经验吧 一次没去摆摊就可以全盘否定既成事实这样我就懂啦 不跟你跳针了 反正你就认为这样不是实际了
作者: art1 (人,原来不是人)   2017-07-18 00:50:00
法官要用当时的证据来判案才不会判错,但有时为了让证人信用性降低,引用事后的通联纪录来质疑也可被法官接受但民众要用事后的新证据否定法官的判决就是大错特错民众一旦这样做,法官可以说民众都可以这样了,为什么我不行既然民众都这样做了,法官我拿个事后通联纪录来质疑还错了吗?这就是我国的法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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