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匠就是双重标准啊!
平常辩护律师在那边鬼扯 替被告脱罪
被乡民公干时
那些法匠就说被告也有人权啊……
律师本来就要尽力替被告辩护
例如前几天有个高中女生被歹徒持刀威胁到空屋性侵
利用被载坐在机车后座传赖到群组求救 被同学当成开玩笑
被强奸事后才报案的事情吧?
被告律师竟然说“受害人没有反抗 也没有受伤痕迹
只有阴道有一点破皮 故是合意性交”
结果这番言论一出 被乡民公干
那些法匠还是一直坚持律师没有错 只是尽忠职守
法匠说律师只是收钱好办事 不然难道要律师喝西北风吗?
甚至有被告逼女友打分手砲再勒死女友跟女友母亲
被告律师都说“被告杀人手段非极凶残 不能判死”
???这样都不凶残?
然后遇到本案死的是律师时
那些法匠就说“被告连常常接法扶的善良律师都要撞死
根本没有同行敢替他辩护 只剩下公设辩护人 法官一定判死刑的啦!”
怎么没有律师跳出来说
“被告撞死人的手段不凶残 不能判死”???
根本就是一群双重标准的法匠 去吃屎吧!
※ 引述《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之铭言:
: 我个人非常同意现在法院不判死刑的理由,真的是千奇百怪,
: 让人很没有办法接受,不过,一些乡民拿这个案子来酸法官,
: 是不是有点怪怪的?
: 这个案子被撞死的不是法官或检察官,就算这个案子不判死,
: 也只是一直延续最近几年来实务几乎实质废死的主流而已(用
: 几乎是因为今年不小心又有一个死刑定谳了),这个案子最后
: 就算用各种光怪陆离的理由不判死,也不奇怪不是吗?
: 这件比较值得酸的,是那些“主张废死的律师”,这些一再主
: 张被告有辩护权、让被告不判死的律师,会如何应对这个案子
: ,才是令人期待的,如果说最后这个案子只有公设辩护人帮被
: 告辩护,就代表这些主张废死的律师以前讲的话,就只是因为
: 被害人不是自己,才讲出这些干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