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洪姓小货车驾驶不满妻子请律师打离婚官司,竟在地院侧门开车
撞死律师,法界人士指出,地院前杀死人是台湾司法上第一遭,可见民众对司法的公信力
荡然无存;律师则指出,目前以故意杀人罪侦办洪男,故意杀人可以判无期徒刑、死刑或
十年以上刑期,希望这次检察官、法官能“判满”,反废死联盟总召陈正育强调,唯一死
刑或无期徒刑端正视听,也避免模仿犯出现。
法界人士指出,洪男开车撞死律师,等于是把车子当作武器,在检察官、法官上班的地方
杀人,实在是目无法纪,换一个角度来说,这也表示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如果今天法官
是包青天的形象,洪男怎敢在法院前杀人,此举简直是公然挑衅法律公信力,如果不重判
还有可能会出现模仿犯,以后歹徒就故意提出告诉,在法院门口杀人就好了。
律师则指出,起初洪男不坦承犯行,仅称是误踩油门,律师公会得知这个说法直说是人神
共愤,希望检察官、法官“判满”,端正视听,替律师、司法公信力出一口气。
反废死全国总召陈正育疾呼,要法官判死或无期徒刑,洪男只为打离婚官司,就狠杀死跟
他无冤无仇的律师,可见凶手完全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在地院门前杀人,藐视法院,不把
台湾的法律跟法院看在眼里,明目张胆挑战公权力,如不重判,将来恐引起模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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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5011
法院前杀人是第一次喔?
不过真的会重判吗?怎么我听到要重判这2个字…觉得有点想笑呢?
不是在台湾有悔意的话,都ok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