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火锅店 超时加班“算帮忙”
【鲜明╱台中报导】
知名连锁平价火锅店“轻井泽锅物”台中文心南二店,遭员工爆料上
午9时上班,常加班到晚上10时过后,但主管却要求在晚上9时前打卡,以符合《劳基法》
一天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逾时竟算“留下来帮忙”不给加班费,员工批:“等于
做白工,实在太血汗!”
每月被吃12小时
轻井泽坦承分店主管违法,已要求改进;台中市劳工局将前往稽查,若违法最高可罚100
万元。
轻井泽锅物是从台中发迹的连锁平价火锅店,目前中南部总共有7家分店,3年前曾获蕃薯
藤网站票选为全台十大火锅店第9名。
员工向《苹果》爆料,月薪3万多元,平时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假日常忙
到晚上10时30分才下班,超过法定一天上限12小时,但超过工时却不给加班费,每月被吃
掉近12个小时。
员工曾问主管:“为何超过晚上9时不能报加班费?”主管竟回:“算你们自己留下来帮
忙!”令他觉得不合理。
轻井泽公关吕凯伦说,公司要各分店遵守法令,不得让员工超时加班,经向文心南二店主
管询问,主管坦承要员工在晚上9时打卡下班后,仍留下来帮忙,对此公司已严厉要求不
得再犯。
最高罚雇主百万
台中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科长黄丽芬表示,劳工一天加班连同正常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
否则可依《劳基法》对雇主处以2万至100万元罚锾,劳工局将派人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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