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xifaka: 二楼法匠逻辑又在哪?不也是一直跳针最高法院见解?我说 07/16 03:57
→ xifaka: 出自己理论 你们又不信 用其他法匠言论回攻 你们又说是不 07/16 03:57
→ xifaka: 同见解 还敢自称法律有专业 根本任人解释 07/16 03:57
你的理论?
别笑死人了好吗?
你的理论简单来讲就是包青天主义,期待一个全知全能的法官
身兼追诉者与审判者,能主动调查证据,为民伸冤
但你可知这种全知全能的法官一搞不好就形成酷吏主义
在法庭上质问被告,不让被告调查证据,只愿意调查他认为有必要的证据
形成有罪推定的结果
就有人批评,在这种职权主义下,被告在庭上要对付的是二个敌人
一个是起诉他的检察官,一个是职权主义的法官
在这情况上的被告的人权就因此被抹灭了
套句功夫足球里的一句台词:“主审、裁判都是我的人,你还玩什么?”
所以才有人提出修正,要求改采当事人主义
由检察官负实质的举证责任,而被告抗辩
法官仅基于公正中立之第三者听审
不介入证据调查
更激进者甚且主张起诉状一本主义,要求检察官的起诉书不得附载证据
以免法官在开庭前就是先接触证据,形成心证,不利被告
枉你自诩为正义的使者,批判司法官为法匠
结果自己的思想却是最保守的职权主义
允许法院主动调查证据
这种自相矛盾的,拼命自打嘴巴的主张
真的不知道让人该说什么才好
你还是回去充实基本概念再来好吗?
别囫囵吞枣,网络随便抓几篇文章就想打笔战
这根本就是毫无系统的拼装车知识
会害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