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问一下
像这种管委会任意喊价的作法
是不是跟一般店家写
“如偷窃罚100倍”有87%像啊?
如果真的抓到 一定要赔100倍吗?
有这么好赚喔?
※ 引述《ytkuang (阿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女违停社区车位 遭上锁讨40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吴珮如╱台北报导】
: 新北市新店汤泉樱花社区的郝姓女住户,去年7月间将市价50多万元的新车停进公用车位
: ,被管委会认定违停,上锁并罚4500元,隔天郝女要牵车时,罚款已翻倍成9000元,郝女
: 拒付,几个月后竟累积罚款逾40万元,还被管委会控告窃占罪。但北检认为郝女车辆被锁
: 并无法移车,处分不起诉。
: 管委会提告指控,郝女从去年7月8日晚上起,未依住户规约先申请临时停车,就擅将车辆
: 停进公用车位,妨害社区住户使用权利,涉犯窃占罪。
: 但北检侦查时,郝女辩称,当时台风天,担心车子放外面遭遇意外状况,才停进社区车位
: ,3个小时后去移车,车子已被上锁,管委会要她先付4500元才开锁,她没立刻付钱,没
: 想到隔天罚款竟翻倍,她认为不合理拒付,罚款竟被一路累计高达40多万元。
: 涉窃占获不起诉
: 检方认为,管委会丁姓主委供称,因郝女没缴清欠款,才不让郝女开锁移车,可见郝女因
: 车遭锁也无法开走,并非想将车位据为己有,予不起诉。
: 律师李慧珠认为,管委会的处置恐怕不妥,违停一天罚4500元比一般停车费高出许多,且
: 锁车也可能涉及强制罪,建议管委会可提民事诉讼,根据同地段停车费价格,要求郝女占
: 用车位期间的使用费,顶多提高一部分金额,作为占用的罚款,较符合比例原则。郝女昨
: 联系不上,管委会称,尚未收到处分书,不便回应。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715/37716222/
: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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