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7-07-14 14:30:19
※ 引述《Jushisa (★文艺青年★ 星向晴)》之铭言:
: 打葛齁!!
: 键盘小妹我是回澜裁判长!
: 我觉得这个案件能让大家热烈的讨论蛮有意义的,
: 刚好现在正在热烈讨论陪审制跟参审制的优劣,
: 所以想用这个案子做个类似陪审团的小测试,
测试?
我怎么觉得这篇正好解释了法匠是怎么罗织入罪的?
: Round1:检察官回合
: *证据1:目击证人A的证言
: 我不认识被告,也不认识其他证人,
: 案发我在等红绿灯准备要过马路,
: 离我约5公尺远的地方发生车祸,我看到撞到人的是车号
: DNX —211 的机车,车牌是绿色的,但我不记得机车颜色。
第一个证人,记车牌记的很清楚却不知道机车颜色?
当然,作证时最重要的是车牌,这样才能明确找到车辆
但一辆车最明显的特征却是颜色,而不是小小的车牌
所以一个证人号称他记得车号,其他像颜色车型骑车的人样貌一概不知
法官内心没有任何怀疑,完全信任? http://imgur.com/OzAKzgM
: 检察官拿给我看被告的安全帽,跟我看到车祸时,撞到人逃逸的
: 骑士所戴的安全帽,颜色是一样的。
事发经过一段时间,检察官拿一顶安全帽
跟证人说这是撞人者戴的安全帽,你看是不是这颜色,证人被误导的机率?
真奇怪,只记得车牌,不记得车子的颜色,却又突然记得安全帽的颜色?
: *证据2:目击证人B的证言
: 我不认识被告,也不认识其他证人,案发时我在巷口,
: 我看到撞到人的机车车号是D什么,
: 最后数字是 211的机车,车牌是绿色的,
: 但我不记得机车颜色
第二个证人也是很神奇的只记得车牌,但却看不到机车的颜色
: 。
: *证据3:目击证人C的证言
: 我不认识被告,也不认识其他证人,
: 案发时我在巷口等红绿灯,
: 我看到撞到人的机车车号是DNX-211的机车,
: 车牌是绿色的,安全帽颜色跟被告的安全帽颜色一样,
: 但我不记得机车颜色。
第三个证人也是很神奇的只记得车牌,却看不到机车的颜色
却又很刚好指认安全帽颜色跟检察官拿给他的一样
这种诡异的人证连三发
有点智商的法匠是不是该先怀疑三个证人是不是都被检方刻意误导提供证言
法匠为了强化这种鬼证言的可靠度,还直接在判决书上面鬼扯
“车牌当然是最明显的囉~所以证人们都只记得车牌是很正常的咩
车子颜色那么不明显,不记得也是很正常的揪咪^_<”
: *证据5:处理本案的员警X证言
: 现场路口没有监视器,而附近的监视器因为角度问题,
: 也没有拍到肇事的车辆。
: *证据6:通联记录
: 根据通联记录的基地台位置显示,
唷,法匠在模拟测试的时候怎么不敢把真实情况拿出来?
是怕真实情况曝光,乡民的风向会一面倒吗?
: 被告于案发当日下午的发话纪录,
: 有板桥、中和、永和的基地台位置,
: 表示被告曾经离开过摊位,
: 被告说她没离开过摊位不是真的。
案发当日下的发话纪录? 你确定?
案发时间是 96年9 月26日晚间6 时许
但检方所调的通联记录时间为
96年12月5 日17时28分05秒 在板桥
97年 3月5 日17时50分04秒 在中和
97年 3月19日15时48分10秒 在永和
97年 4月2 日16时46分12秒 在永和
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被告于案发当日下午的纪录?
这正好是法匠逻辑异于常人的最佳铁证
正常人判断不在场证明是否成立是看当天的纪录
法匠判断不在场证明是否成立,是看你当天以外的纪录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阁下在进行小测试的时候
为什么要刻意窜改掉这一点? 莫非阁下也认为这逻辑真的很扯
但法匠没错不会错,为了引导风向只好偷偷窜改?
: *证据2:证人E的证言
: 我也是黄昏市场的摊贩,
: 被告案发当日从下午3 点到晚间8 点,被告都在黄昏市场摆摊。
有证人直接证实 案发当天 被告都待在市场
: *证据3:证人F的证言
: 我也是黄昏市场的摊贩,
: 被告案发当日从下午3 点到晚间8 点,
: 被告都在黄昏市场摆摊。
第二个证人直接证实 案发当天 被告都待在市场
: Round 2 End 被告结束这回合
:
作者: DASHOCK   2017-07-14 14:32:00
真的 一般人没特别训练根本不会发生意外就记车牌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7-14 14:34:00
哈哈垃圾司法人员哈哈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7-14 14:35:00
法官:谁教被告不会交叉诘问不会弹劾控方证据证明力我的案件好多 我过劳好累唷审检都不用进步是吧 历年累积这么多案例 够他们仔细
作者: daftpunk (daft)   2017-07-14 14:37:00
Mvvzvvvz be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7-14 14:38:00
考 认事用法 证据取舍说理要如何再加精进因为真相难以重现 所以就可以乱乱判?不就是因为真相难以重现 所以才有无罪推定嘛怕犯罪者逍遥法外不受制裁 就精进检警蒐证能力嘛怪被告不肯花钱请律师 被告不花钱活该判有罪?
作者: wemee (方天画)   2017-07-14 14:44:00
陷害人很简单 报他的车号说他肇逃 剩下的交给法官定到有罪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14 14:49:00
楼上这系列每篇都推一样的 已经可以水桶了
作者: blue1996 (耐阴)   2017-07-14 14:50:00
看了真的觉得他们好废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14 14:50:00
法匠这系列都护航一样的像鹦鹉 可以去死啦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14 14:55:00
楼上崩溃成这样 真的很可悲 呵呵
作者: empoluvvivi (老衲法海专收蛇妖)   2017-07-14 14:58:00
判错法官没事国家赔钱?
作者: f124 (....)   2017-07-14 15:12:00
重点是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 连影片都没有就可以定罪 垃圾法官
作者: ptta (ptta)   2017-07-14 15:33:00
不然人家为什么不告别人,只告你?一定是你有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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