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7年7月14日
2.完整新闻标题:
2男宰杀金狮湖鸭子煮姜母鸭 检:非公告保护动物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
金狮湖是高雄著名景点,湖域有鸭群悠游,今年1月间有2名钓客肚子饿,想“冬令进补”
,将歪脑筋动到鸭群头上,以复合弓、弹弓猎捕当地绿头鸭及番鸭,并当场宰杀准备烹煮
“姜母鸭”,遭警方逮捕,依违反《动物保护法》送办。不过,高雄地检署侦查,认为被
猎杀的绿头鸭与番鸭都不是动保法公告保护动物,将那姓、阮姓2男子不起诉。
警方今年1月24日凌晨获报,金狮湖畔有人持弓箭射杀鸭子,警网赶抵,当场发现气绝身
亡绿头鸭及番鸭各1只,并查扣猎捕用弹弓、鱼箭、复合弓箭、卷线器、手电筒等犯案工
具;将准备烹煮姜母鸭的那姓(34岁)、阮姓(19岁)等2名涉案男子逮捕,查出2人并非
首次在金狮湖猎鸭。
那姓、阮姓男子供称,先前已猎杀烹煮过“金狮湖”的绿头鸭,肉质鲜美,当天凌晨在金
狮湖钓鱼,因天气寒冷肚子饿,才猎杀湖中绿头鸭和番鸭打算烹煮填饱肚子,讯后被警方
依违反《动物保护法》25条1项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检方调查,依《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客体,系犬、猫等人为饲养或管领的脊椎动物,所
处罚之行为,系指故意虐待或伤害动物,致其肢体残缺,器官重要功能丧失,不包括为肉
用而宰杀非经动物保护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犬、猫之行为。
经查,被宰杀的绿头鸭、番鸭长期栖息金狮湖,有高市动物保护处公函为证,并非动保法
保护之客体,绿头鸭、番鸭亦非不能为肉用而宰杀的动物,因此将那姓、阮姓2人不起诉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1564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