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警乌龙搞错车牌 被诬肇逃判刑 苦读法律 妇洗刷10年冤屈
3.完整新闻内文:
【综合报导】自打官司10年终得清白!新北张姓妇人10年前被控骑机车撞伤路人
逃逸,她坚称当时人在市场摆摊不在车祸现场,但法院采信3名目击者看到的车号
,认定张妇肇事,依过失伤害与肇逃两罪判她有罪定谳。张妇不甘心,10年来独
自声请再审7次,去年终获高院裁准再审,法院赫然查出,警方原始报案纪录上,
警员首次回报的车号是“DMX-○○○”,和张妇车号“DNX-○○○”仅一个英文
字母之差,逆转改判张妇无罪,检方放弃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2007年9月26日下午5时许,一名当时69岁朱姓妇人闯红灯跨越北市水
源市场旁的汀州路3段160巷口,遭一辆轻型机车撞倒,造成朱妇左肩与下背挫伤
,肇事骑士加速逃离,现场目击者报案后,辖区中山分局思源派出所2名警员到场
处理,3位目击证人提供车号资料供警方追查,发现该辆轻型机车平日是张姓妇人
使用,将张妇依过失伤害与肇事逃逸两罪嫌送办。
摊商作证都在摆摊
张妇坚称当天下午3时到晚上8时,她在距离约3.3公里外的新北市永和智光市场摆
摊,除上厕所之外她都在顾摊没离开,目击者可能因下雨、天色昏暗看错车号;
况且她的车身是红色,目击者却曾说肇事车是白色或黄色。由于有2位摊商出面帮
张妇作证,一审以张妇有不在场证明为由,判她无罪。
但上诉到二审、更一审,2名目击者笃定证称,“车牌就像人的身分证,所以当时
只记车牌”。法官认为,目击者不可能无端指控,且难以要求目击者仓卒间记下
车号,还要分辨车身颜色等细节;此外张妇手机讯号会从永和跳到中和,显示她
曾有中途离摊纪录,改依过失伤害罪判拘役50天、肇事逃逸罪判刑6月定谳,2罪
均得易科罚金共23万元。
揪报案纪录差一码
张妇不甘心,缴清罚金后自己苦读法律、学写状纸声请再审救济,屡败屡战,其
间张妇怀疑警员明知她的机车是红色,却故意藏匿肇事机车是白色的证据,另告
警员渎职并请求国赔等,诉讼期间她意外发现警员曾调取她当天的手机通联纪录
,却没呈作证据。
妇认为,通联纪录证明她事发前不到1小时,人在永和摆摊处打电话,不可能来得
及出现在车祸地点,第7度声请再审,终于获准。再审期间,合议庭二度帮张妇函
询警局,有无留存当年车祸报案原始纪录,第二次警方终于找出当年的电脑档列
印,这才发现此原始报案书面纪录所载肇事车号,3码英文字竟然是“D‘M’X”
,而非张妇的“D‘N’X”。
警方:当教育案例
合议庭认为,当年110受理民众报案的通话录音已逾期没保存,无法确认到底哪里
出错,更无法厘清“N”跟“M”何者正确;中华电信也函覆,张妇摆摊位置属中永
和3个基地台重叠区,讯号移动不代表她离开摊位,且她在车祸发生前约1小时曾在
摊位打电话,显示她不在场证明具可信度,今年5月底逆转改判她全部无罪,检方
未上诉已定谳。
台湾冤狱平反协会执行长罗士翔等人,日前在协会网页公布张妇遭遇,提及张妇的
坚持“我清清白白的,我的人生不能有污点”,虽有人劝她(认罪)赔钱了事,但
她无法接受,“赔了就承认自己有做啊!”
罗表示,张妇靠自己的力量启动再审程序,协会只在最后一哩路介入,由义务律师
协助她打赢再审官司。罗也转述,张妇洗刷冤屈后很开心,但她不想在媒体前曝光
,拒绝受访。
中正二分局表示,10年前北市监视器系统建置尚未完备,警方是依目击证人笔录法
办,尊重判决结果,未来将以本案为案例教育警员,以更严谨态度办案。
“搞掉人家一辈子”
北市警局110勤务指挥中心解释,民众打110报案时,警方会以电脑记录报案内容,
警员抵达现场了解状况须回报结果,留下纪录。
《苹果》昨走访智光黄昏市场,摊商表示,张妇卷入肇逃案后深受困扰,已好几年
没来摆摊了。一旁肉松店老板娘说:“她终于洗刷清白,很替她高兴。”北检指出
,待收到判决后再决定是否重启侦办。网友昨痛批警方“太扯!这国赔告到底”、
“一个字弄错,搞掉人家一辈子”。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713/37713798/
5.备注:
一个判决弄错 搞掉人家一辈子
一个证据隐瞒 搞掉人家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