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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妹求救“我要被强奸了” 群组同学当玩笑结果...
2017年07月11日17:32
遗憾!高雄一名高职16岁少女,去年暑假某日晚一人坐在高雄埤北路蓄水池旁玩手机,忽
然出现一个体型壮硕的中年男子从后将她勒住,威胁与她发生性行为,少女害怕不敢出声
,只得利用男子不注意时偷传LINE给同班群组“我要被强奸了”,一开始却被同学当成开
玩笑,直到少女多次传讯大家才惊觉有异,无奈仍来不及将少女从狼爪救出,所幸少女机
警保存性侵证据,最后才让检警顺利逮人、成功定罪。
判决书指出,高雄男子张凤明去年8月8日晚上8时许,骑机车经过埤北路蓄水池,见一名
体型娇小、身材玲珑的少女独自坐在路旁竟起了歹念,遂趁少女不注意时从后勒住她的脖
子,威胁“要不要去其他地方做爱?妳敢反抗、乱叫、报警、说不要,我就打妳!杀了妳
!”少女害怕张男对自己不利,只好虚与委蛇,答应坐上张的机车前往附近空屋。
一路上,张男为了确保少女没有跳车企图,命令少女将左手伸入自己裤子口袋、抓紧生殖
器,但少女还是找到机会,利用张男不注意的时间透过手机单手传讯给班级群组求救,“
救我”、“我要被强奸了拜托快来救我”、“拜托快来救我”,同学忽然收到LINE只觉一
头雾水,还以为是恶作剧,气得少女再传“拜托了不要废话直接报警”、“陌生人啦干”
、“快报车牌号码”,同学间才惊觉大事不妙、赶紧报警。
可惜时间太仓促,20分钟后,张男将少女载到翁园路空屋性侵得逞,这时少女想起平日性
别平等教育所学,为了保全性命、全身而退,少女只好强忍痛苦故作镇静与张男聊天,还
留电话给张男,要张男先载自己回蓄水池后再联络,最后再趁张男不注意时偷偷用发圈沾
染他的精液、保存证据,待张男离开后,少女再次传讯至群组“被上了......”,随后与
母亲一同上警局报案。
法院审理期间,张男声称当天经过蓄水池,看见少女疑似心情不好,自己只是主动上前关
心、询问要不要做爱开心一下,少女一开始说不要,后来又改口说好,但绝无暴力胁迫少
女之情事,张男的律师也辩称,从埤北路蓄水池到翁园路空屋,一路上少女有很多脱困机
会,但她都没有逃跑、求救,加上事后验伤报告显示,少女的阴道只有轻微擦伤,足以证
明少女当天并没有激烈抵抗张男求爱行为。
但法官认为,性侵案要件中的“违反意愿”,从来就没要求被害人必须抵死不从,综观被
害少女与张嫌的体型、力气、社会经验,被害少女选择暂时妥协换取自身安全,本来就是
最保险的作法,再者,从被害少女连续且密集的传讯看来,她并不是没有求救、只是被同
学忽略而已,尤其“被上了”中的“被”字,明显带有强迫、不甘愿的意思,正值花样年
华的被害少女与张嫌素昧平生,实在很难相信,第一次见面少女就会主动抓住张嫌生殖器
、答应发生性行为。
法官痛批,张嫌在民国94年、96年、97年间也曾犯下多起猥亵、强制性交等罪,未料放出
来没多久,张嫌居然又对无辜少女伸出狼爪,犯后还饰词否认,迄今仍未悔改,根据刑法
第47条第1项规定论以累犯并递加重其刑,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重判7年有期徒
刑。全案仍可上诉。(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