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shi1992 (YAYAUUU)》之铭言:
: 有些议题本来就不能公投,都不知道说几次了。
: 废死是关乎人权的大事,而人权不应该拿来公投
: 而且不管怎样都有些人没脑袋
那以下事例怎么讲?
http://www.epochtimes.com/b5/12/10/27/n3715779.htm
美国的死刑都是公投的,然后欧盟人权专员罗宁对此还表示肯定,
认为这具有"指标性的作用"...
不要说罗宁是个什么咖喔,台湾废死联盟超爱他的!
http://www.taedp.org.tw/story/1898
到底是主张死刑公投的人没脑袋,还是欧盟跟他们的人权专员以及废死联盟没脑袋?
你们自己去打一架解决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