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台湾是这样的
去爬山 -> 出事情 -> 消防人员找人 -> 开销由政府出钱
第一个问题点在于,山难搜救需要高度专业,消防员受训不足,却得站到最
前线,容易无功而返,还得冒着“二次山难”的危险。
这次的山难有着两位布农族的猎人,利用他们的山野经验,在杂草丛生中看到脚印、
发现石块上的卧坐痕迹,然后缩小范围才找到人。
但因为法令规定,山难搜寻属于消防队职责,具有丰富经验的民间好手,反而得退居第二
线,消防人员找不到人常常被说搜救不利,也很不公平。
这是台湾山区搜救制度出了问题
第二点,由于是政府出钱,所以政府想要减少开销的思维就会变成 :严格限制
上山人数,或是直接封山
但这根本就是个消极的解决问题办法
如此看来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有专业山难搜救团队的情况下,费用由个人支付,
使政府可以降低登山的种种限制,想爬山出事自己负责(不是本来就该如此吗?)。这其实不
只是李明翰想表达的,而是许多支持费用己出的登山者所希望的。
接下来看看联合报怎么说
2017-06-28 16:39 爬山失联35天获救关键 李明翰:跪爬10公里到棱线求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51644
这篇末段写到 :
李明翰历劫归来,他向所有参与救援及关心他的人说声“谢谢!”同时表示,自己未
来会更加小心
还有
他更盼政府立法能明确订定搜救付费法及专责专人的搜救队伍,而不是一味的限制独
攀及法条来限制登山者。
然后半夜开始玩文字游戏
2017-06-29 01:18 山区独撑35天、靠膝盖爬棱线 “我知道我能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52599
中间提到 :
救援李明翰的代价超过一百五十万元,将由政府吸收。李明翰昨天说,支持付费搜救
,但是台湾搜救品质还有很大进步空间,若做到搜救专责、专职,就有资格收费。
先说由政府吸收(还特地用吸收这个词,而不是支付等等),然后再把李明翰说关于搜救付
费法的说词放在后面,用意可见一班
这篇文章后面再讲到花莲入山规定跟李明翰的说词不同,然后再把花莲消防局长一段话拿
来评论,局长是在什么状况是不是真的有说过这句话都不重要了。
至此联合带风向成功,一些登山专家、消防局针对这则新闻开始不爽,后面引发的
效应就不多说了。
我觉得登山出意外,怎么救?要不要付钱? 这是值得讨论,但是媒体这么爽的胡写一通
带风向实在很恶心,而且还非常成功,真的是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