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tfs2013 (超星的小只释迦)》之铭言:
: 获得国民党 亲民党 时力党等三党联合支持的民间版前瞻条例
: 不看还好
: 一看吓死人
:
: 第13条
: 个案计画其总经费需求超过10亿元以上者,于先期规划与可行性评估或综合规划阶段,至
少
: 应提拨规划经费之百分之五,委托公民团体办理民众参与会议。
: 在野版前瞻条例中
: 一案10亿以上的案子
: 政府最少最少最少得送5000万给民间开会
: 假设前瞻中所有案子都超过10亿
: 政府最少最少最少得送440亿给民团
: 给民团干嘛?
: 你没听错
: 最少得送440亿给民团开会
: 这就是国亲时三党支持的民间版前瞻真相
有人可以解释什么是公民团体吗?
目前有任何法律解释公民团体的定义吗?
如果只是一般社团法人,那定义也相当广泛。
这种不明确的条文,就是赖中强的实力吗?
然后就百分之五这数字怎么来的,有需要那么多吗?那官办的公听会说明会要不要办?如
果结果不合你意,是不是又要反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