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头壳
妇人弃猫获判免罚 新北动保处上诉
新北市一名身障又低收的夏姓妇人,去年4月将饲养的老病猫,放在动物医院门口,被市
府认定弃养猫咪,依动保法裁罚3万元;夏妇提告抗罚,声称在纸箱内留下“请爱心人士
认养猫”,并非恶意遗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6月间以市府无法证明夏妇主观上是故
意或过失,判夏妇胜诉;不过,市府认为法院如此判决,将导致社会、业者及政府三输,
昨天(6月30日)决定上诉。
据了解,去年4月24日晚间9时44分,一位身穿大外套、头戴安全帽的妇人,遮遮掩掩地将
放著一只病猫的纸箱,放在土城区一家动物医院门口;9时52分,院方人员发现老猫,附
近都没看到人,便抱进去治疗,但老猫咪状况很差,不久就往生了。新北新动物保依据动
物医院监视器画面,调阅妇人车籍资料,循线查出身障且具低入户身分的夏姓妇人,虽对
她的处境感到同情,仍依动保法开罚3万元。
夏姓妇人的诉愿遭驳回后,又提出行政诉讼,表示养了15年的老猫体弱多病,她生活困苦
无力负担医药费,为此已心力交瘁,当天晚上10点多,看见一名年约50岁的中年男子经过
,便将老猫安置在纸箱里,放了饲料跟纸条,心想若没善心人士认养,她再把猫带回家。
但市府认为,夏妇把猫放在未营业的动物医院前,没把猫交给人,现场也没人接受或拒绝
收容、认养,在她把猫放在门口、骑车离去的当下,就构成弃养的客观事实。
夏妇告诉法官:“我的本意不是弃养,应该有人要救这只猫。”她觉得,动物保护防疫处
让自己像犯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夏妇所预估的“动物医院可适时处理猫咪”确实发生,因此相信
她“本意不是弃养,应该有人要救这只猫”的说法,日前以“北市府应要举证夏妇的行为
,是主观上故意或过失,但没有举证,所以不能处罚。”
新北市动保处汇整各方意见,决定提上诉。处长陈渊泉说,这项判决可以从3个面向分析
,就行为人方面,夏妇丢弃老猫后,并未到动物医院说明,也未举证她在附近观察,反将
举证责任回归行政机关,并从严认定。夏妇经动保处调阅监视器查到车籍才出面,其将猫
咪置之不理的行为,是典型的弃养行为。
就动物医院方面,夏妇弃猫若不算弃养,是否代表动物医院有接受猫的义务?动物医院俨
然成为合法的弃养地点,那后续的医疗费用谁来负担?
就社会大众方面,民众发现弃养在医院没有违法,造成更多民众可能会投机取巧,恐导致
弃养案件增加,结果是社会、动物医院及政府三输。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7-01/90898